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九江鋼鐵動力廠新老區燃氣鍋爐煙氣超低排放項目
發布時間:2024-02-18
項目名稱 |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九江鋼鐵動力廠新老區燃氣鍋爐煙氣超低排放項目(預) | |
簡 介 | ||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是遼寧方大集團下屬企業,是一家集燒結、煉鐵、煉鋼、軋材生產工藝于一體,具有年產鋼550萬噸能力的鋼鐵聯合企業。公司主要裝備有:238m2燒結機一臺、180m2燒結機兩臺;1780m3高爐兩座、1080m3高爐一座、450m3高爐一座;120噸轉爐兩座、60噸轉爐兩座;連鑄機5套;普棒、高棒、高線、中厚板軋制線、優鋼線各一條;8萬m3煤氣柜、5萬m3煤氣柜各一座;大型碼頭6座;主要產品有:螺紋鋼筋、高速線材、小型材、中厚板材。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現有人員5945人,其中管理及技術人員844人,生產及輔助生產5101人。該公司組織機構為公司、分廠、車間、班組四級。公司成立有安全委員會,由公司總經理任主任,主持全面工作的副廠長和協管安全副廠長任副主任,各主管專業副廠長、安環部部長、副部長、各科室(車間)第一負責人任委員。安委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由安環部部長任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安全管理人員任辦公室成員。公司設置有安環部,負責管理公司安全生產事項。公司安環部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0人。2013年9月,公司分別通過了燒結、煉鐵、煉鋼、軋鋼、煤氣五個單元冶金安全標準化二級達標驗收,2022年5月份通過二級安全標準化復評。 2019年4月28日國家生態環境部等五部委聯合下發《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推動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進重點區域外的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要求鋼鐵企業所有生產環節(含原料場、燒結、球團、煉焦、煉鐵、煉鋼、軋鋼、自備電廠等,以及大宗物料產品運輸)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為滿足國家環保要求,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擬對動力廠新老區2臺(分別為55MW、125MW)燃氣發電鍋爐煙氣的凈化處理進行技改,實現SO2排放指標≤35mg/Nm3,NOx排放指標≤50mg/Nm3的目的。 2023年8月17日,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在湖口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登記備案了“九江鋼鐵動力廠新老區燃氣鍋爐煙氣超低排放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項目統一代碼:2308-360429-07-02-525501。 該項目處理的燃氣鍋爐煙氣中含有SO2、NOx、CO2等,新增的脫硝脫硫除塵系統涉及的物料為氨水(20%)、脫硫劑[鈣基脫硫劑(主要):氫氧化鈣;鈉基脫硫劑(備用):碳酸氫鈉]和脫硫灰[鈣基脫硫灰(主要):硫酸鈣;鈉基脫硫劑(備用):硫酸鈉]。此外,脫硝工藝系統中氨水噴入爐膛霧化介質采用壓縮空氣,以及袋式除塵器布袋的噴吹清灰等需使用壓縮氮氣(約0.5MPa)。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脫硫劑、脫硫劑包裝袋以及袋式除塵器收集的脫硫灰,廢脫硫劑和脫硫灰的主要成分根據脫硫劑的類型,使用鈣基脫硫劑產生的固廢為硫酸鈣,使用鈉基脫硫劑產生的固廢為碳酸鈉、硫酸鈉等。該項目處理的燃氣鍋爐煙氣中含有的SO2、NOx,以及工藝中使用的氨水、壓縮氮氣屬于危險化學品;不涉及劇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處理的燃氣發電鍋爐煙氣中含有的二氧化氮屬于高毒物品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該項目工藝過程中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灼燙、起重傷害、灼燙、坍塌、車輛傷害等,主要的有害因素有有害物質、噪聲、粉塵、高溫與低溫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觸電、機械傷害、灼燙,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為觸電、容器爆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的要求,新、改、擴建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安全評價,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律、法規,對生產經營單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是加強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簡稱“贛安中心”)承擔其九江鋼鐵動力廠新老區燃氣鍋爐煙氣超低排放項目的安全預評價工作。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黃伯揚 | |
報告審核人: | 王波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冠、許玉才、曾華玉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黃伯揚 |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報告完成時間:2024年2月18日 主要任務: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
評價報告: | ||
7.1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結果 一、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該項目為九江鋼鐵動力廠新老區燃氣鍋爐煙氣超低排放項目,處理的燃氣鍋爐煙氣中含有SO2、NOx、CO2等,新增的脫硝脫硫除塵系統涉及的物料為氨水(20%)、脫硫劑[鈣基脫硫劑(主要):氫氧化鈣;鈉基脫硫劑(備用):碳酸氫鈉]和脫硫灰[鈣基脫硫灰(主要):硫酸鈣;鈉基脫硫劑(備用):硫酸鈉]。此外,脫硝工藝系統中氨水噴入爐膛霧化介質采用壓縮空氣,以及袋式除塵器布袋的噴吹清灰等需使用壓縮氮氣(約0.5MPa)。 該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脫硫劑、脫硫劑包裝袋以及袋式除塵器收集的脫硫灰,廢脫硫劑和脫硫灰的主要成分根據脫硫劑的類型,使用鈣基脫硫劑產生的固廢為硫酸鈣,使用鈉基脫硫劑產生的固廢為碳酸鈉、硫酸鈉等,均不涉及危險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調整),該項目處理的燃氣鍋爐煙氣中含有的SO2、NOx,以及工藝中使用的氨水、壓縮氮氣屬于危險化學品。 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處理的燃氣發電鍋爐煙氣中含有的二氧化氮屬于高毒物品。 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2013年完整版)的規定,該項目處理的燃氣發電鍋爐煙氣中含有的二氧化硫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 二、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2013年完整版)》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三、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二氧化硫屬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臨界量分別為20t。該項目處理的燃氣鍋爐煙氣中含有的二氧化硫濃度較低,遠小于各自的臨界量,故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四、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該項目工藝過程中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灼燙、起重傷害、灼燙、坍塌、車輛傷害等,主要的有害因素有有害物質、噪聲、粉塵、高溫與低溫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觸電、機械傷害、灼燙。 五、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該項目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該項目選址與周邊環境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相關要求。 該項目總平面布置及建(構)筑物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新建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層數、最大允許占地面積和每個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的有關規定;新建建筑物與周邊設施等的防火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的有關規定。 通過預先危險(PHA)分析可知,該項目生產工藝、裝置和設施單元主要危險為觸電危險性較大,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采取防范對策措施;火災、起重傷害、中毒窒息、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灼燙等危險性較小,危險等級為Ⅱ級(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通過預先危險(PHA)分析可知:1)該項目供配電子單元主要危險因素為火災、觸電;觸電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要采取防范對策措施;火災危險等級為Ⅱ級(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2)該項目供氣子單元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容器爆炸,危險等級為Ⅲ級,是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必須采取防范對策措施。 通過對該項目公用工程、輔助設施配套滿足性分析可知:該項目的給排水、供配電、供氣、采暖通風、消防等能夠滿足項目正常生產需求。 7.2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通過預先危險分析可知該項目生產工藝、裝置和設施單元、供配電子單元的主要危險中:觸電危險性較大,等級為Ⅲ級(危險的),供氣子單元的主要危險中:容器爆炸危險性較大,等級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采取防范對策措施。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為觸電、容器爆炸。 7.3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該項目采用氨水作為還原劑,氨區裝置均應為防爆裝置,且應符合GB50058的要求。 氨水儲罐區頂部應設置緊急噴淋裝置。罐內一旦溫度過高或檢測出有氨泄漏,緊急噴淋裝置應自動開啟,降低罐體溫度或稀釋泄漏氨。 氨水輸送區域應配有氨氣泄漏檢測儀及氣體報警裝置。 項目涉及的非標設備的設計應遵循安全性原則。 各管道設備應采取防止靜電的接地措施。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電氣設備金屬外殼、電纜頭、電氣設備金屬支架和電纜橋架均可靠接地。 脫硝系統運行維護操作應由專業人員進行;非運行維護專業人員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一律不得登上脫硝系統走梯平臺、不得進入脫硝系統控制室。 脫硫設備運行應在滿足設計工況的條件下進行,并根據工藝要求,定期對各類設備、電氣、自控儀表及建(構)筑物進行檢查和維護。 進行脫硫設備內部檢修、維護作業時應嚴格遵守有限空間作業相關規程、規定進行作業。 7.5評價結論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九江鋼鐵動力廠新老區燃氣鍋爐煙氣超低排放項目能按照《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符合國家和江西省關于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該項目應認真落實《可研》和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則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 ||
提交時間: | 2024年2月18日 | |
現場影像: |
從左至右依次為贛安中心黃伯揚、企業代表、贛安中心謝寒梅。 |
九江萍鋼鋼鐵有限公司九江鋼鐵動力廠新老區燃氣鍋爐煙氣超低排放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終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