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南昌歐菲顯示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薄膜感應器及模組項目
發布時間:2017-06-05
南昌歐菲顯示科技有限公司
新型薄膜感應器及模組項目
安全條件評價報告審查專家組意見
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于2017年6月5日組織有關專家《南昌歐菲顯示科技有限公司新型薄膜感應器及模組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召開技術評審會。專家組認真聽取了評價單位對該建設項目安全評估的匯報,并對《報告》進行了細致審閱,形成意見如下:
1.項目位于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南昌市昌北臨空工業園,祥和二路以東、金山大道以西、黃堂西街以南、儒樂湖大街以北。本次評價范圍包括2#、3#、5#三個車間和二個倉庫(化學品倉庫和原料及成品倉庫)。生產規模為4.8億個/a新型薄膜感應器及模組。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的有ITO蝕刻液、有機剝膜液、、防水膠(TS-1088BL)、結構膠(PERTEX-8106 UV)、泡棉膠、氮氣、天然氣。主要生產設備見設備一覽表等。項目存在火災、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
2. 該《報告》基本遵循了《安全預評價導則》要求,介紹了企業情況、工藝原理、主要設備、公用工程等基本情況。引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基本準確,分析了項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項目設計應充分采納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
3.評價報告還應進一步修改完善并補充有關資料:
1)核實引用的標準規范。企業應提供合格的總平面布置圖。補充有關純水的工藝介紹、核實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及儲存情況。
2)核實廠房、倉庫的火災類別、防火分區的評價內容,核實廠房有關疏散通道的評價內容。
3)完善潔凈區域有關設備、設施(如通風)的介紹及評價;補充項目尾氣、排煙系統的分析評價內容。
4)核實用電負荷計算表,核實供電電源情況。甲類倉庫防靜電措施。完善有關生產輔助設施、控制室等的評價內容。
5)核實爆炸區域劃分。完善有關鍋爐、天然氣調壓箱、天然氣放散設施的情況介紹及要求。
6)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專家組成員: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