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臨港分廠
發布時間:2017-06-12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臨港分廠
安全現狀評價專家評審意見
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于2017年6月12日組織有關專家對《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臨港分廠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召開技術評審會。專家組認真聽取了評價單位對企業安全設施評價情況的匯報,并對《報告》進行了細致審閱,一致認為:
一、公司地址位于天津塘沽臨港經濟區渤海化工園,東側為渤海16路;西側為渤海12路;南側為黃河道;北側為遼河道。本次評價范圍為50萬t/a苯乙烯生產裝置、40萬t/aABS樹脂生產裝置、液體儲罐區、乙烯罐區及其配套公用、輔助設施,其它產品不在本次評價范圍。企業2014年9月18日取得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津)WH安許證字〔2011〕TG0033。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至2017年9月17日。上述裝置涉及儲存、使用甲基丙烯酸甲酯、乙烯、苯、丁二烯、苯乙烯、丙烯腈、天然氣、氫氣、甲苯、硫酸、氫氧化鉀、次氯酸鈉溶液、鹽酸、正辛硫醇等危險化學品。項目存在火災、爆炸、中毒、腐蝕等危險有害因素。
二、該《評價報告》應作進一步完善、補充:
1、完善企業現狀圖紙及附件。核實企業三年來生產裝置及周邊變化情況,明確企業內部設施變化情況;核實企業整改回復。企業應提供符合當地安全發展規劃的有關證明文件。
2、完善工藝描述、物料衡算表。核實企業裝卸、儲存設施與周邊裝置的距離。完善工藝危險性分析、完善生產過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描述和評價內容。
3、核實可燃有毒氣體檢測等裝置的滿足性;補充企業危險化學品裝卸裝置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滿足性分析。
4、核實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工工藝監控措施評價;補充企業安全設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評價。
5、補充完善防雷、防靜電安全符合性評價。核實防爆區域內電氣儀表防爆安全符合性評價;補充高鹽霧腐蝕情況下電氣安全符合性評價。
6、企業應提供儀表校驗、儀表運行的有關記錄。一級重大危險源獨立安全儀表系統應有SIL認證。補充控制室符合性評價。
7、明確氫氣去向、涉氫環境電氣是否滿足防爆要求。補充有關天然氣使用情況介紹及采取的安全措施。核實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粉塵爆炸的場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滿足要求。
8、完善劇毒化學品等辨識,補充有關火炬系統的控制系統描述及安全符合性評價。
9、專家提出的其它意見。
專家組成員: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