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宜春銀鋰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利用鋰云母和鋰輝石年產2.5萬噸鋰鹽項目
發布時間:2019-12-25
宜春銀鋰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利用鋰云母和鋰輝石年產2.5萬噸鋰鹽項目
安全條件評價報告專家評審意見
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于2019年12月25日在南昌市組織有關專家對《宜春銀鋰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利用鋰云母和鋰輝石年產2.5萬噸鋰鹽項目安全條件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召開技術評審會。專家組認真聽取評價單位對該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情況的匯報,并對《報告》進行了細致審閱,一致認為:
一、本項目為新建項目,該項目位于宜春銀鋰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內。項目生產規模利用鋰云母和鋰輝石年產2.5萬噸鋰鹽。,其中:(1)主產品:20000噸/年碳酸鋰(含16400噸電池級碳酸鋰和3600噸工業級碳酸鋰);5000噸/年氫氧化鋰。(2)副產品:59500噸/年元明粉(無水硫酸鈉)。
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硫酸、燒堿、雙氧水、天然氣、氨水、氯餅(三氯異氰脲酸)、柴油、氫氧化鋰。主要生產設備見評價報告設備一覽表。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火災、爆炸、中毒、觸電、腐蝕、窒息等危害。
二、本報告由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編寫,評價資質為甲級。評價報告基本符合《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的要求,報告介紹了項目基本情況,分析了危險有害物質的性能及特點,引用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基本準確,評價單元劃分合理。
三、建議評價報告按專家意見完善以下內容:
1、完善引用的標準、規范。核實評價范圍。核實完善項目設備一覽表、特種設備表。完善建構筑物一覽表(包括火災類別)。完善相關原料的消耗、儲存、運輸情況。核實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計算。
2、完善控制室的設置說明,補充完善成套設備控制方案介紹。核實“二重點一重大”的控制措施、安全儀表設計要求。
3、完善生產工藝的描述及危險性分析并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完善液化天然氣的布置、放散等防火間距檢查。補充液化天然氣裝卸、輸送、吹掃過程危險性分析及控制方案。對管架或管廊的安全提出要求。
4、完善消防系統的要求。補充有關三廢處理過程的危險性分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補充完善有關項目變壓器選型。完善爆炸危險區域劃分要求,完善應急照明、消防控制室、防雷、防靜電接地等要求。
6、建設單位應核實總平面布置圖。落實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7、專家提出的其他意見。
專家組一致認為,本評價報告按專家意見修改完善。
專 家: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