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發布時間:2016-11-1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項目名稱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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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九江分公司)是一個從事石油化工生產的大型企業,前身為九江煉油廠,1975年國家批準籌建,1980年10月建成投產。1991年10月更名為“中國石化九江石油化工總廠”。1998年10月更名為“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九江石油化工總廠”。2000年3月,以九江石化總廠主要資產設立中國石化股份公司九江分公司,存續部分保留“九江石化總廠”名稱。2007年5月,以九江石化總廠存續資產設立中國石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2007年8月30日,九江石化總廠完成注銷。
中石化九江分公司位于九江市東郊(濱江東路230號,主要負責人:覃偉中),距九江市區約8.0km,距長江1.0km,總占地面積4.07km2,周邊有九江二電廠、九江石油公司、大橋局船管處和鐵路琵琶湖工業站等單位;潯陽區金雞坡街道辦事處和廬山區新港鎮所屬的部分村莊及九江石化生活區等民居;九景高速公路、九江市濱江大道和鐵路等重要設施。
九江分公司現原油主要通過江蘇儀征至湖南長嶺原油管線直接進廠。目前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0萬噸/年,兩套常減壓蒸餾裝置規模均為500萬噸/年。主要二次加工裝置包括一套100萬噸/年延遲焦化裝置、一套170萬噸/年渣油加氫裝置、240萬噸/年加氫裂化裝置、一套120萬噸/年催化裂化裝置和一套100萬噸/年的催化裂化裝置,一套30萬噸/年半再生重整裝置、10萬噸/年芳烴抽提裝置、120萬噸/年的連續重整裝置、25萬噸/年的苯抽提、90萬噸/年催化汽油加氫精制裝置、120萬噸/年S-Zorb裝置、兩套污水汽提裝置、60萬噸/年柴油加氫精制裝置、120萬噸/年汽柴油加氫精制裝置、150萬噸/年柴油加氫精制、50萬噸/年溶劑脫瀝青裝置、30萬噸/年和15萬噸/年兩套氣體分餾裝置、2萬噸/年MTBE裝置、3萬噸/年硫磺回收裝置、7+7萬噸/年硫磺回收裝置和10萬標立/時煤制氫裝置以及油品儲運、水、電、汽、風、污水處理等配套公用工程設施。目前主要產品有汽油、普通柴油、軍柴、航空煤油、煤油、聚丙烯、工業硫磺、石油焦、溶劑油、三苯(苯、甲苯、二甲苯)、瀝青、液氮、氧氣、商品重油、石腦油、石油酸、船用燃料油、塑膠專用軟化料、液化石油氣等42個品種、58個牌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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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馬程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馬程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馬程、王冠、羅陽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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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馬程、戴磷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6.7.24;
主要任務: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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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受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由安全評價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組織評估組到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收集資料并現場進行檢查,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分級,對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對重大危險源采取的監測監控措施、安全技術、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等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符合性檢查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對策措施,得出安全評估結論。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九江分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氫氣、甲烷、乙烷、丙烷、丙烯、丁烷、丁烯、戊烷、干氣、液化氣、石腦油、汽油、原油、煤油、柴油、硫化氫、一氧化碳、氨、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基叔丁醚(MTBE)、氧氣(液氧)、氮氣(液氮)、二硫化碳、硫磺、鹽酸、氫氧化鈉、硫酸、二甲基二硫、四氯乙烯、三乙基鋁、二氧化硫、五氧化二釩、粗酚、氨水、氟化氫等。
2、九江分公司重大危險源分為8個單元辨識,屬于一級重大危險源的有:原油罐區單元、油品中轉站單元、生產區第1單元、生產區第2單元、生產區第3單元和生產區第4單元;
屬于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有:油品碼頭單元(臨時);
屬于三級重大危險源的有:生產區第5單元;
3、九江分公司重大危險源存在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窒息、化學灼傷、凍傷、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起重傷害、車輛傷害、淹溺、粉塵、噪聲、高溫、電離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
4、外部安全防護距離:
1)個人風險:
可容許個人風險大于3×10-7的區域無高敏感場所、重要目標、特殊高密度場所,滿足可容許風險標準要求。
居民可容許個人風險大于110-6的等值線區域內部目前尚存在大王廟村居民點(點號33),不滿足可容許風險標準要求。企業對個人風險超過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居民采取協同當地人民政府進行進行拆遷、安置的措施,以降低周邊居民的風險,目前尚未搬遷的居民(大王廟村居民點點號33)已簽訂搬遷協議,搬遷工作正在進行中。
根據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計算,中石化九江分公司外部安全防護距離:
高敏感場所(如學校、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等);重要目標(如黨政機關、軍事管理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高密度場所(如大型體育場、大型交通樞紐等)(<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油品中轉站區域273m;主生產區西南部970m;主生產區南部714.5m;主生產區東部、北部個人風險包絡線基本位于廠界內部。
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賓館、度假村等);公眾聚集類高密度場所(如辦公場所、商場、飯店、娛樂場所等)(<1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油品中轉站區域249.5m;主生產區西南部654m;主生產區南部605.6m;主生產區東部、北部個人風險包絡線基本位于廠界內部。
2)社會風險:
企業目前重大危險源社會風險落入盡可能降低區,滿足國家有關規范對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
依據《九江石化項目現場辦公會議紀要》(九府廳紀要〔2016〕8號)文件要求,對搬遷后對人口數據的調整計算,企業重大危險源社會風險有了進一步的降低,落入盡可能降低區,滿足國家有關規范對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的要求。
6、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的要求進行檢查,九江分公司構成重大危險源裝置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基本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
二、評估結論
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的要求進行檢查,九江分公司構成重大危險源裝置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基本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在按要求完成第6章對策措施整改后,九江分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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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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