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銘高實業有限公司年產4億枚魚鉤項目
發布時間:2019-04-2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銘高實業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年產4億枚魚鉤項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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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銘高實業有限公司,地處高安市城西工業園,毗鄰320國道,緊靠昌栗高速,交通運輸十分便利,是一家具有先進生產技術、擁有自動化專業生產設備、具備優良的生產工藝的新型現代化企業。企業成立于2015年5月,法人代表李懿偉,注冊資本300萬元。公司主要生產魚鉤系列產品和鋁合金加工,產品銷往世界各地。公司年產4億枚魚鉤項目自建成以來,設備運行正常,其生產規模、生產工藝、設備設施除進行檢維修、調整外未進行重大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公司為提升企業自身安全生產條件,特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對其年產4億枚魚鉤項目進行安全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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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黃伯揚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冠、黎余平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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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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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黃伯揚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8.10.30勘察現場、搜集資料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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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危險度 通過對江西銘高實業有限公司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和定性、定量的安全評價,其結果為: 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規定,本公司不涉及使用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2)本公司在生產工藝過程中存在有火災、灼燙傷害、觸電傷害、車輛傷害、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雷擊及自然災害等,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有:金屬粉塵、噪聲、高溫危害等。其中火災、機械傷害和觸電是本公司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2、定性、定量法評價結果 (1)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在評價人員選定的主要作業場所中,作業條件危險性絕大部分屬于稍有危險的作業。 (2)安全檢查表評價,總體上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但存在有部分生產裝置的安全條件、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要求等情況。 1、本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條件較好。廠內建筑、總圖平面布置、道路等,總體上符合規范規定。企業應加強安全管理,制定應急預案。 2、建(構)筑物耐火等級為二級,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機械通風,總體上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本公司采用成熟的工藝和設備,工藝設備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建設安裝,生產儲存設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運行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 5、生產作業場所設置相應消防供水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設施和器材及防護用品,對作業場所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6、建立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備符合要求;建立有各崗位基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等規章制度、安全作業規程,符合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公司對此次安全評價報告指出的生產貯存場所、安全管理體系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問題進行了整改,安全生產情況有了進一步的改善。 綜上所述,江西銘高實業有限公司年產4億枚魚鉤項目應對隱患進行整改,以達到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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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