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無倉儲經營)
發布時間:2019-03-07
|
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經營危險化學品(無倉儲經營) |
||
簡介: |
|
||
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9日,法人營業執照于2017年8月10日到期,企業原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由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企業停止危險化學品生產,擬在原有企業生產場所辦公樓,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經營方式為不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運作方式為票據往來,不涉及零售業務,由供貨單位直送客戶的形式進行差價經營。 經營物質為對硝基苯胺、鄰硝基苯胺、對苯二胺、2,6-二氯對硝基苯胺、紫外線吸收劑UV-326、苯并氧雜二氮戊-N-氧化物(BFO)、顏料、染料,其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為對硝基苯胺、鄰硝基苯胺、對苯二胺。該公司設有經營辦公場所,經營辦公場所為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原辦公生活區(約100畝),不承擔危險化學品貨物的儲存和運輸,無危險化學品倉儲和零售店面,無樣品室。所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由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資質的生產廠家直接向客戶供貨,不接觸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 |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香港、王冠、占 偉、黃柏楊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冠、占 偉、黃柏楊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王冠、占 偉、黃柏楊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2;主要任務:安全評價報告 |
||
評價報告: |
|
||
項目名稱:經營危險化學品(無倉儲經營) 建設單位: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興華 項目地點: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磯山工業園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1)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擬從事批發經營危險化學品,公司采用無倉儲經營的方式。 2)該公司的主要經營方式為無倉儲經營,運作方式僅為票據往來。在經營過程中,物質本身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基本不會發生。 3)根據GB18218-20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規定,該公司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4)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規定,該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5)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該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無易制毒化學品。 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規定,該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無監控化學品。 7)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該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對硝基苯胺屬于高毒物品。 8)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該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無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9)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該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不存在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10)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的要求,對企業經營條件進行了檢查,企業經營條件經檢查符合安全規范要求。 11)企業建立安全管理體系,滿足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需要。 12)采用原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安監管管二[2003]38號文《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試行)》中規范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現場檢查表檢查法,通過對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組織、從業人員、消防與電氣設施等方面檢查,均符合要求。 13)對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能夠認真采納并落實。 綜上所述,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批發方式(無倉儲經營)經營危險化學品過程中,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組織、從業人員、經營場所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條件的安全要求。 |
|||
提交時間: |
201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