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車仆實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消毒產品
發布時間: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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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產2000噸消毒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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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江西車仆實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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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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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江西車仆實業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2012年1月19日
注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東工業區東升大道1866號南昌車仆汽車用品產業園內
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芝強
項目投資:500萬元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江西車仆實業有限公司
根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36號的要求,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編制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因此,江西車仆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協助其編制本項目的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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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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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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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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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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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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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蘇睿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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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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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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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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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0.6;
主要任務:江西車仆實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消毒產品安全條件論證報告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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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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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年產2000噸消毒產品
項目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東工業區東升大道1866號南昌車仆汽車用品產業園內
項目內容:利用江西車仆實業有限公司現有生產汽車養護用品的廠房及生產儲存設施,購進乙醇等原料,購置灌裝機、噴碼機等設備,調配、分裝生產酒精消毒產品
項目性質:改建
項目總投資:500萬元
投資主體:江西車仆實業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江西車仆實業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獨立自建
企業法人代表:楊芝強
項目聯系人:張祥豐
項目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
項目建設內容:
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本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淹溺、噪聲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
本項目涉及的原輔料為乙醇(酒精)、增稠劑(卡波姆)、甘油、異丙醇、苯甲酸鈉、三乙醇胺、氮氣以及純水;涉及的產品為酒精消毒液、免洗手消毒凝膠、抗菌抑菌劑。
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屬于危險化學品有:甲苯、甲醇、石油醚、脫臭煤油(D-4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化工部第11號令)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可作為生產化學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學品)。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辨識,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1號的內容,本項目涉及使用的乙醇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
三、評估結論:
本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主要為火災、爆炸。但本項目依托改建的原有廠區建構筑物、設備設施等建設已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去執行,因此在正常情況下不會本項目對周邊產生影響。在非正常情況下,通過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嚴格管理,安全措施得當,并且落到實處,危險風險大大減少,也不會對周邊造成影響。周邊生產經營活動不存在固有的危險有害因素,在正常情況下和非正常情況下對項目本身造成影響和相互制約干擾因素在可接受范圍內。建設項目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對項目有防高溫、防雷、防震的要求,廠區內依托改建的原有廠區建構筑物、設備設施等均已滿足這些條件,自然條件不會對本項目造成影響。對工藝條件控制、設備選型控制、安全條件控制、職業衛生及勞動防護等方面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能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和本質化安全程度的必要條件。
通過對企業內部和外部條件進行分析和論證,企業的生產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周邊環境也不會對本項目產生影響。本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土地政策、行業準入制度等。
綜上所述,本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本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
四、現場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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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