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概況: 1、企業概況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9日,位于江西省樟樹市鹽化工基地,屬于經認定的化工園區(集中區),法定代表人:肖安江,注冊資金:貳億捌仟捌佰萬元整,經營范圍:太陽能超白玻璃、中空節能玻璃、玻璃、化工產品及原料生產、銷售;倉儲(危險爆炸品除外);玻璃加工;搗固焦、煤炭銷售;化學危化品:煤焦油、硫磺、硫銨、粗苯生產、銷售(憑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7年2月12日止);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是湖南五江輕化集團有限公司聯合湖南日興房地產公司、湖南清泉集團有限公司、湖南湘匯能源有限公司、婁底市江源科技有限公司、新余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在江西樟樹市鹽化工基地投資興辦的產值超百億的大型能源綜合企業。公司位于樟樹市鹽化工業基地鹽化大道,占地面積近2000畝,生產太陽能超白玻璃、Low-e中空節能玻璃、搗固焦等產品。公司是集新能源、鹽化工、煤化工、農業化肥等產業項目于一體的新型工業化循環經濟企業。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年產130萬噸搗固焦生產裝置于2012年由山東潤昌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安全設施設計專篇。2012年開工建設,2014年對年產130萬噸搗固焦生產裝置進行驗收,由南昌安達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驗收報告。目前該裝置正常生產,運行良好。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現有年產130萬噸搗固焦生產裝置,主要包括備煤、煉焦、篩焦、化產回收(含冷凝鼓風、脫硫、硫銨、粗苯工序)等生產設施。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實施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有行政部、供應部、銷售部、品管部、安監部、物控部、財務部、技術設備部、保安部等部門,公司共有員工1158人,企業設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生產裝置簡介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設置樟樹市分公司,負責130萬噸/年產搗固焦裝置的生產管理工作,樟樹市分公司設置備煤車間、煉焦車間、化產車間、機動車間、質管部、生產技術部、安監部、綜合事務部、環監部等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現有員工515人,含生產人員483人,管理及技術人員32人。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統籌領導,樟樹市分公司設有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 因化產回收涉及煤焦油、硫磺、粗苯等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首次辦理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5〕0823號,許可范圍:煤焦油(54.6kt/a)、硫磺(3kt/a)、硫銨(16kt/a)、粗苯(18kt/a),并分別于2018、2021年、2024年進行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現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至2027年2月12日。其余備煤、煉焦、篩焦生產裝置屬于冶金行業的焦化工程,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范圍,因此不在本次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換證評價范圍。 本次評價范圍為化產回收裝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主要為冷鼓工段、脫硫工段、硫銨工段、粗苯工段;倉儲設施為各工段內的倉儲設施及油庫區、煤氣柜區等;公用工程設施為給排水、供配電設施、循環水系統、酚氰廢水處理站、制冷站、空壓站、化驗室、消防系統、事故水池等。 本化產回收裝置主要產品方案為:煤焦油(54.6kt/a)、硫磺(3kt/a)、硫銨(16kt/a)、粗苯(18kt/a)。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單元油庫區及氣柜區均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其余生產、儲存單元均未構成重大危險源;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有苯;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2021年12月,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其控制室進行了改造,在廠區新建智能控制中心,將廠區內原設的各裝置控制系統遷移至智能控制中心,該建筑委托山東億能工程設計有限公司進行了施工設計。目前智能控制中心已建成,并接入了化產回收裝置的DCS控制系統、SIS安全儀表系統及GDS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等,并計劃在自動化提升改造時進行優化升級。 自上次取證以來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因企業發展自身需要及環保要求對廠區化產回收裝置及其附屬設施進行了部分改造,并于2023年10月委托大連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對其進行了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上述變更不涉及產品方案和產品規模變化,未對產品主要生產工藝進行變更,僅涉及總圖個別處的布局變化及輔助設備的增加等,該變更不屬于重大變更。 2023年10月,企業根據《江西省化工企業自動化提升實施方案》(贛應急字〔2021〕190號)的要求,對在役裝置進行了自動化提升改造升級,企業委托大連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年產130萬噸搗固焦生產裝置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設計方案》,該改造設計方案已經于2023年11月30日通過專家評審,詳見附件。企業于2023年11月開始陸續進行提升改造安裝工作,由于時間關系目前企業難以完成自動化改造,故企業已作出承諾,承諾在2024年底前完成自動化提升改造及現場驗收,見附件。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樟樹市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12人已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1人。樟樹市分公司配備特種作業人員,其中特種設備管理人員1人、鍋爐(司爐)作業5人、電工作業26人、壓力容器(鍋爐水處理)作業4人、焊接與熱切割作業35人、行車操作人員6人、叉車作業人員13人、儀表自動化與控制7人,特種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樟樹市分公司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事故救援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于2023年12月7日在宜春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進行了備案登記,備案編號為3609002023038,企業每年定期并對預案進行了演練,演練次數不少于2次。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樟樹市分公司2022年12月通過了安全標準化復評,獲得了安全標準化三級企業,證書有效期為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樟樹市分公司化產回收裝置自上次評估以來,未發生死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或多人中毒事故。 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產品生產規模及原輔材料情況見下表。 表1主要生產裝置一覽表 序號 | 裝置名稱 | 產能 | 驗收日期 | 備注 | 1 | 煤焦油生產裝置 | 54.6kt/a | 2014年通過驗收 | 正常運行 | 2 | 硫磺生產裝置 | 3kt/a | 2014年通過驗收 | 正常運行 | 3 | 硫銨生產裝置 | 16kt/a | 2014年通過驗收 | 正常運行 | 4 | 粗苯生產裝置 | 18kt/a | 2014年通過驗收 | 正常運行 |
表2 原輔材料及產品情況一覽表 序號 | 化學品名稱 | 用量 | 火災危險類別 | 備注 | 原材料 | 1 | 荒煤氣 | 549450Nm3/a | 甲類 | 管道輸送 | 2 | PDS脫硫劑 | 767kg/a | 丙類 | 桶裝 | 3 | 硫酸(98%) | 14000t/a | 丁類 | 儲罐 | 4 | 洗油 | 1577t/a | 乙類 | 儲罐 | 5 | Na2CO3(純堿) | 55t/a | 戊類 | 袋裝 | 6 | NaOH(40%) | 9500t/a | 戊類 | 儲罐 | 產品及中間產物 | 1 | 煤焦油 | 54626t/a | 丙類 | 儲罐 | 2 | 硫磺 | 3066t/a | 乙類 | 袋裝 | 3 | 硫銨 | 16500t/a | 丁類 | 袋裝 | 4 | 粗苯 | 18019t/a | 甲類 | 儲罐 | 5 | 焦爐煤氣 | 318681000Nm3/a | 甲類 | 煤氣柜 | 6 | 10-15%氨水 | 1000m3*2儲罐 | 丙類 | 中間產物、循環使用 |
根據原料及產品物化特性及生產儲量要求,廠區設置了貯罐區,倉庫建筑物耐火等級均達二級。存在甲、乙類物質的庫房均采用防爆電器,并設置良好通風設施,另外庫房進行防潮、防腐處理;儲存易燃品的罐區設專人管理,設置自動監測系統、泡沫滅火噴淋系統等,以確保生產及生產人員安全。庫房物品嚴格按國家相關法規要求進行堆放,互為禁忌的物品采用隔離、隔開方式進行儲存。 3、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結果,見表: 構成重大危險源單元匯總表 單元名稱 | ∑ q/Q |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級別 | 生產單元 | 217冷凝鼓風生產區 | 0.59788 | 不構成 | 218脫硫生產區 | 0.0040635 | 不構成 | 219硫銨生產區 | 0.0040635 | 不構成 | 220粗苯生產區 | 0.963186 | 不構成 | 儲存單元 | 107綜合材料倉庫 | / | 不構成 | 221油庫區 | 14.8597(R=7.42985) | 四級重大危險源 | 051氣柜區 | 2.25(R=1.6875) | 四級重大危險源 |
根據計算結果可知,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年產130萬噸搗固焦化產回收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單元油庫區及氣柜區均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其余生產、儲存單元均未構成重大危險源。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評估結果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修改),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煤氣、煤焦油、氨水(10~15%)、粗苯、硫磺、氫氧化鈉、硫酸、氮氣、洗油等。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煤氣、苯、煤焦油、洗油等均屬于重大危險源辨識范圍內物質。 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單元油庫區及氣柜區均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其余生產、儲存單元均未構成重大危險源。 3、根據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項目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灼燙灼傷、觸電、車輛傷害、起重傷害、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毒物、噪聲與振動、高溫與熱輻射、腐蝕等。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 4、根據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開發的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軟件計算,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煤氣管道完全破裂,泄漏造成的中毒最大死亡半徑為924m。 5、企業屬于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中規定的風險標準執行。 企業可容許個人風險3×10-6等值線內無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可容許個人風險1×10-5等值線內不存在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可容許個人風險3×10-5等值線內不存在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 社會風險分析:該企業全廠危險化學品的社會風險不存在。 6、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的要求進行檢查,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控設施對控制事故的發生有效且具有針對性,監測監控系統滿足《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2015年第79號令修改)的要求。 二、評估結論 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的要求進行檢查,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構成重大危險源裝置采取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化產回收裝置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三、對策措施建議 1、完善重大危險源區域的責任人制度及職責落實考核。 2、完善領導干部帶班值班制度。 3、完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中的應急處置方案。 4、應進一步完善修訂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5、應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落實本報告及相關部門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維護保養好安全檢測、控制設施,進一步提高建設項目本質安全程度,達到持續安全生產的目的。 6、企業應根據最新規范,完善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嚴格實施特殊作業前審批手續管理,落實風險控制措施。 7、企業應定期對安全儀表系統進行SIL等級完整性驗算,并進行周期性調試校驗,確保安全儀表系統良好投用。 8、企業應根據《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AQ3009-2017要求委托具有防爆專業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定期檢查,時間間隔一般不超過3年。企業應當根據檢查結果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將檢查報告和整改情況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9、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儀表自動化控制系統安全管理、日常維護保養等制度,并落實。企業應建立健全儀表檢查、維護、使用、檢定等各類臺賬及儀表巡檢記錄。 10、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該企業目前配備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組織本公司生產安全管理人員積極主動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并通過考試完成注冊,確保人數配置符合要求。 11、企業應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專項檢查細則(試行)》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 -2018)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場所進行專項檢查評估,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整改,如(1)安全管理機構應對包保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評估,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與績效管理;(2)企業應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記錄;(3)企業應積極落實HAZOP分析報告中提出的建議整改,并完善閉環記錄;(4)企業現場表指示數值、DCS控制值與工藝卡片控制值應保持一致;(5)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應定期檢驗并在有效期內使用;(6)企業重點防火、防爆作業區的入口處應設計人體導除靜電裝置,并引至廠房、罐區防火堤外等安全處接地。 12、企業應全面落實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制,明確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操作負責人的職責,從總體管理、技術管理、操作管理三個層面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安全包保。 1)主要負責人對所包保的重大危險源負有下列安全職責: (1)組織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并指定對重大危險源負有安全包保責任的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 (2)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3)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 (4)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5)督促、檢查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 (6)組織制定并實施重大危險源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組織通過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填報重大危險源有關信息,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測監控有關數據接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 2)技術負責人對所包保的重大危險源負有下列安全職責: (1)組織實施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建設,完善控制措施,保證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2)組織定期對安全設施和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有效、可靠運行; (3)對于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值限值標準的重大危險源,組織采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直至風險滿足可容許風險標準要求; (4)組織審查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相關資質、安全管理等情況,審查涉及重大危險源的變更管理; (5)每季度至少組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針對性安全風險隱患排查,重大活動、重點時段和節假日前必須進行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監督落實; (6)組織演練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3)操作負責人對所包保的重大危險源負有下列安全職責: (1)負責督促檢查各崗位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特殊作業、檢維修作業等進行監督檢查,督促落實作業安全管控措施; (3)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隱患排查; (4)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險源事故隱患。 在重大危險源安全警示標志位置設立公示牌,寫明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姓名、對應的安全包保職責及聯系方式,接受員工監督。 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人、聯系方式應當錄入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并向所在地應急管理部門報備,相關信息變更的,應當于變更后5日內在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中更新。 企業應當按照《應急管理部關于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的通知》(應急〔2018〕74號)有關要求,向社會承諾公告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情況,在安全承諾公告牌企業承諾內容中增加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的相關內容。 企業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的安全包保履職記錄,做到可查詢、可追溯,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應當對包保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評估,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與績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