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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接受驗收
發布時間:2016-04-18
近日,省安委辦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二批50個煤礦安全重點縣驗收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下發了《關于開展5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驗收評估工作的緊急通知》,部署了我省上栗縣、豐城市、上饒縣、瑞昌市、樂平市5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的驗收評估工作。
按照部署,煤礦安全重點縣(市)驗收評估工作由省煤礦安全重點縣(市)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堅戰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具體由相關文件明確的5個重點縣(市)包片督導小組承擔。各包片督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成員為驗收評估小組組長、副組長和成員。
查驗九項規定動作達標情況
據了解,本次驗收評估內容包括: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幅度是否超過全國煤礦平均降幅;落實政府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和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五真”(即真查、真停、真盯、真改、真驗)、關閉淘汰小煤礦、嚴格準入、普查治理水害和瓦斯等重大災害、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煤礦機械化升級改造、勞動用工管理、打擊無證非法采煤和超層越界開采等9項規定動作是否達到標準。
5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要對照驗收評估內容,認真做好自評自驗工作,并于4月7日前完成。經自評自驗達到標準的,向包片督導小組組長單位和設區市政府書面報告,申請驗收評估。縣(市)政府的書面報告同時抄送省煤礦安全重點縣(市)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安委會辦公室)。
制訂工作方案實行組長負責制
“本次驗收評估工作實行組長負責制,驗收評估前要制訂工作方案,對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幅度未超過全國煤礦平均降幅的重點縣,不予通過驗收評估。”省安委辦相關負責人稱,5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和各驗收評估小組要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2016年4月13日前報送省安委辦。
對未通過驗收評估的煤礦安全重點縣(市),其所在的設區市安委會和包片督導小組要做好督促、檢查工作,認真指導、檢查縣(市)政府做好相關問題的整改,爭取早日通過驗收評估、實現“摘帽”。
與此同時,省能源集團公司要高度重視,配合煤礦安全重點縣(市)所在設區市安委會和包片督導小組做好驗收評估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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