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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推廣重慶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兩站”“兩員”建設經驗做法
發布時間:2016-05-16
近日,江西省安委會印發了《江西省安委會關于推廣重慶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兩站”“兩員”建設經驗做法的通知》(贛安【2016】8號)》。《通知》對重慶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兩站”“兩員”建設經驗做法作了介紹,并結合我省實際對開展“兩站”“兩員”建設提出指導意見和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體系建設,落實責任分工和配套資金,盡快建立兼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隊伍,加強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要按照“花錢少,管得住,能持久”的原則,從“設置條件”、“裝備設施”、“上勤時段”等多方面進行考慮,科學規范建設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勸導站。《通知》明確了“兩站”“兩員”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工作任務和職責范圍。
《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將其作為解決“三農”問題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切實夯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礎,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失控漏管的問題。各級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和公路部門要指導和支持“兩站”“兩員”建設,各級安委辦要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并組織開展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