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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會發布《江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16-06-30
近日,省安委會印發《江西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贛安〔2016〕10號),明確我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
《方案》是在認真研究總結重特大事故發生規律特點、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的,并經省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審議通過。《方案》明確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把安全風險管控挺在隱患前面,把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構建點、線、面有機結合無縫對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提出了著力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性工作機制,強化安全生產技術保障、嚴厲打擊懲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治理、著力加強保護生命重點工程建設、切實提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等工作措施。
《方案》提出,我省將著力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切實強化安全生產技術保障,嚴厲打擊懲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治理,縱深推進安全生產整治攻堅和標準化建設,有力提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持續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政策體系。
《方案》明確,我省將選擇11個縣(市、區)進行試點,以鄉鎮、經濟開發區為基本單元,構建縱向有縣(市、區)、鄉鎮分級監管,橫向有政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立體網格化動態監管機制;繪制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隱患分布電子圖,劃定“紅、橙、黃、藍”4級安全風險等級標識;在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5個行業、1個設區市和20個縣(市、區)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試點運行;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工業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推動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完善安全監管體制。
《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在認真分析事故規律特點基礎上,抓住關鍵時段、關鍵地區、關鍵單位、關鍵環節,制定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措施,細化責任分工,力爭取得實效。省安委會將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中的比重,建立跟蹤督辦制度,定期通報工作完成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加快工作推進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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