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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承諾書
發布時間:2016-12-0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我作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并鄭重承諾如下: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