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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領導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發布時間:2017-03-06
近日,江西省委書記鹿心社,省委副書記、省長劉奇,省委副書記姚增科,省委常委、組織部長趙愛明等領導同志在省委舉辦的全省市廳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暨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主要精神:
一是要求深刻汲取豐城發電廠“11·24”特別重大事故和南昌市紅谷灘新區唱天下量販式休閑會所“2·25”重大火災事故慘痛教訓,加強公共安全監管,要下狠心、出實招,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是一定要抓好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沒有安全生產就沒有一切。領導干部對有關安全、環保的人和事,都要以“零容忍”的態度抓好落實。實行“放管服”,取消了行政審批,更要加強監管,依法加大查處力度,讓違法企業付出“傾家蕩產”的代價,讓守法企業得到保護。
三是人民利益高于天,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務必堅守底線,狠抓責任和制度落實,要警鐘長鳴,不能松懈麻痹,做到守土有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穩定責任,做到黨政同責。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為建設富裕美麗幸福江西和迎接黨的十九大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