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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發布時間:2017-09-30
新聞發布會現場(文穎 攝)
本網訊:9月29日,省人大財經委員會、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政府法制辦、省安監局在南昌聯合舉行貫徹實施《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宣布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龔建華(文穎 攝)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龔建華出席會議并講話。他指出,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的《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將從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安全生產法治建設的一件大事,必將對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總體穩定,并趨向好轉,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龔建華要求,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貫徹實施《條例》的重大意義。增強法治意識,不斷提升我省安全生產水平;強化執行監督,努力確保《條例》貫徹落實到位;切實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向黨和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省安監局局長龍卿吉(文穎 攝)
省安委會辦公室主任、省安監局局長龍卿吉介紹了《條例》修訂過程、解讀了《條例》規定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并受省政府領導委托,就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切實抓好宣傳貫徹,加強與同級人民政府部門之間的聯系協作,依法支持安監部門做好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等方面作出了具體部署。
據介紹,《條例》取得的主要成果為“五個突破、十大亮點”。
五個突破:一是將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首次納入立法。二是對主體責任的落實提出了條件量化、具體化的要求,創新了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三是將安全風險管控挺在事故隱患之前,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安全風險管控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管齊下,更加注重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四是部門職責界定清晰,尤其是解決企業主管部門職責、旅游行業安全管理職責缺位的問題。五是建立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建設工程工期管理制度等。
十大亮點:一是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二是強化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三是明確鄉鎮和開發區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四是厘清部門監管職責。 五是加強公共安全管理措施。 六是完善“雙重預防機制”。 七是吸取豐城特大事故教訓加強建設工期管理。八是明確安全生產事故的提級調查的情形。 九是加大對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違法行為的監管。十是加強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的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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