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國家煤監局檢查組對我省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抽查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8-11-01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
贛安監管煤字〔2018〕105號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國家煤監局檢查組對我省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抽查情況的通報
各產煤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省能源集團公司:
按照國家煤監局統一部署,10月10日至10月21日,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二組對我省部分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煤礦進行了抽查。為認真督促整改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切實提高全省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查情況及發現的主要問題
抽查期間,檢查組聽取了省、市、縣三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開展情況匯報,通過現場檢查和材料審核的方式, 對我省10處標準化達標煤礦(2處二級達標煤礦,8處三級達標煤礦)的標準化工作分11個專業進行了抽查。經抽查,全省2處二級達標煤礦和5處三級達標煤礦達到原有標準化等級, 3處三級達標煤礦被撤銷等級。抽查的10處煤礦中,檢查組共發現807個具體問題和隱患,其中7處抽查達到原有標準化等級的煤礦中,有4處煤礦因問題和隱患較多,檢查組建議此4處煤礦停產整改。
此次抽查暴露出我省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低、技術管理薄弱、現場管理差、災害防治還不到位等突出問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低。全省現有132處煤礦中,達標煤礦103處。達標煤礦中,101處為三級達標煤礦,僅2處為二級達標煤礦,全省沒有一級達標煤礦。被抽查的10處煤礦中,3處被撤銷等級,撤銷的比例到達30%;其余7處煤礦中,除江西煤業集團公司流舍煤礦、江西煤業集團公司白源煤礦外,其他5處煤礦檢查得分皆比等級最低標準高出不到2分,處于保級的邊緣。
(二)標準化建設主體責任沒有完全落實到位。大部分小煤礦對標準化建設重要性認識模糊,沒有將標準化建設作為提升安全生產水平的日常工作貫穿全過程,而是作為應付發證、檢查的一種手段,因而自評自糾、動態達標工作不認真,工作水平相對國有煤礦差距較大。部分煤礦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安全風險意識樹立不牢,對作業現場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不精準確、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少數煤礦甚至走過場。
(三)技術管理薄弱。部分煤礦沒有配齊采、掘、機、運、通、地測等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嚴重不足。如豐城市平安煤礦總工程師兼瓦檢員、機電礦長兼電工、安全礦長兼安全員,吉水縣石蓮礦業有限公司沒有配備采煤、掘進的專業技術人員。大部分被抽查煤礦存在作業規程編制不符合實際、未按規定審批、復審時間不符合要求、無貫徹記錄等諸多問題。部分煤礦圖紙不規范,如上栗黃沖煤礦存在采掘工程平面圖缺往年采掘采空區填繪、圖紙內容填繪不全、注記與圖例不符等問題。
(四)現場管理差、隱患問題多。檢查組發現的807個具體問題中,一是采煤工作面工程質量存在問題較多,如流舍煤礦工作面切頂線側、回順超前支護單體、運順超前支護上幫側單體無防倒措施,萍鄉市五陂煤礦回風順槽超前支護單體支柱防倒裝置不全、存在失效支柱和偏差支柱;二是運輸管理問題多,如湘東區荷堯橫嶺煤礦井下37臺礦車采用非標準連接件,行人、運煤共用巷道缺少躲避硐室等,豐城市平安煤礦采用主副井同時提升原煤、運送人員;三是機電設備管理不嚴,如豐城市平安煤礦井下電氣設備多處失爆,吉水縣石蓮礦業有限公司井下30臺電氣設備失爆,-320一處盲巷內有電氣設備。
(五)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和礦井水文地質工作存在較大差距。部分被抽查煤礦水文地質基礎工作薄弱,防治水圖件不全,周邊積水情況未摸清,如吉水縣石蓮礦業有限公司未對周邊采空區、地表水庫積水情況進行普查、分析和統計,礦井充水性圖內容不全,個別缺探水線、警戒線標繪;豐城市騰達煤礦對上覆6個小煤窯開采及水文地質情況掌握不清,上栗縣黃沖煤礦對曾有5處地點與本礦井貫通過的已關閉的萍礦集團黃沖礦和雞冠山鄉煤礦、上部老窯的積水量、涌水量說明簡單、不夠詳細。
(六)煤礦“三量”管理不規范,部分煤礦采掘嚴重失調。如豐城市平安煤礦回采煤量不符合“三量”規定,萍鄉市五陂煤礦“三量”計算臺賬內容不規范;蓮花縣安里煤礦因無正規工作面(即煤礦沒有回采煤量,屬采掘嚴重失調的重大隱患)被撤銷等級。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針對這次抽查發現的問題,全省煤礦要舉一反三,認真整改,全力提升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整改,督促整改落實抽查發現問題。抽查煤礦所在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省能源集團公司要督促煤礦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研究,采取切實措施確保整改落實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屬于重大隱患的,要責令全礦或區域停產,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復生產。被撤銷等級的3處煤礦,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立即下達撤銷等級文件和責令停產的執法文書,并報省安監局。
(二)補齊短板,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全省各煤礦企業要高度重視,對照此次抽查發現的問題,對本企業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梳理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配備、煤礦 “三量”情況、煤礦技術管理、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礦井范圍及周邊積水情況、采掘工作面工程質量、機電運輸設備管理等是否符合規程規范規定及國家要求,切實防范事故,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水平。
(三)嚴格標準,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項檢查。全省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江西省安監局關于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項檢查的通知》(贛安監煤字﹝2018﹞100號)要求,對轄區內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認真開展檢查并嚴格執法,重點檢查煤礦動態達標和持續達標情況,對發生事故、證照過期失效、“三量”不達標導致采掘接續緊張、無正規回采工作面、采用木支護、未查明水文地質條件和井田范圍內積水情況,以及未配備負責采煤、掘進、通風、機電、運輸、地質測量各專業專職技術人員等存在重大隱患、不符合達標基本條件的煤礦,要堅決撤銷其標準化達標等級,限期整改到位;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煤礦,堅決提請當地政府依法淘汰退出。請各設區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于12月10日前,將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及檢查情況表(表格格式見附件)報省安監局煤監處,聯系人,游啟,聯系電話:(0791)85257187。
附件: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項檢查情況表
附件
江西省安監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