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9-04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文件
贛應急辦字〔2019〕103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應急管理局,贛江新區社會事務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19年度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計劃的通知》安排,省應急管理廳定于2019年9月中旬,在南昌組織一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中新任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中《安全合格證》已過期或2019年11月30日前到期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考核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9年9月12日上午8:30,考核時間120分鐘。
(二)地點:江西省安全生產青山湖理論考試點(南昌市京東大道777號)。
三、考核方式、內容
采用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從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題目生成試卷。考試滿分為100分,80分合格。
四、其他事項
(一)參加考核的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備審: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證書材料(在國家學信網能查閱到的,不需提供)。
參加考核的人員應對所提供的個人相關信息真實性負責。省應急管理廳將在考試前對考核人員有關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全或條件不符合的將取消其本次考核資格。
(二)參加考核的人員必須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第16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一定的化工專業知識或者相應的專業學歷,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化學類(或安全工程)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備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三)參加考核的人員應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若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相關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次考試成績,且一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考核,并將其行為納入安全生產個人誠信記錄。
(四)考核合格者頒發《安全合格證》。本次考核不合格者,另行安排時間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其所在單位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五)請各地、各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有關企業及有關人員的督促提醒工作。
(六)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遇有其他咨詢事宜可聯系江西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電話:0791-85257107)。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