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非煤礦山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10-22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文件
贛應急辦字〔2019〕126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非煤礦山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應急管理局,贛江新區應急管理部門,各相關企業:
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19年度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試計劃的通知》安排,定于2019年11月上旬,在南昌組織一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一)非煤礦山企業中新任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非煤礦山企業中《安全合格證》已過期或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考核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考核時間120分鐘。
(二)地點:江西省安全生產青山湖理論考試點(南昌市京東大道777號)。
三、考核方式、內容
采用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從國家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題目生成試卷。考試滿分為100分,80分合格。
四、其他事項
(一)參加考核的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備審: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證書材料(在國家學信網上能查閱到的,不需提供)。
參加考核的人員需對所提供的個人相關信息真實性負責。省應急管理廳考試機構將在考試前對報考人員有關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全或條件不符合的將不予受理本次考核申請。
(二)參加考核的人員必須具有下列條件:學歷應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4.2規定要求,不低于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或同等學歷),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從事礦山專業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適應現場環境。
(三)參加考核的人員應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若發現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其他相關違紀行為,考試機構將根據有關規定,視其情節、后果,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或責令離開考場直至取消本場考試資格及成績,并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同類考試的處理。
(四)考核合格者頒發《安全合格證》。本次考核不合格者,另行安排時間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其所在單位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五)請各地、各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相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督促提醒工作。
(六)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遇有其他咨詢事宜可聯系江西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電話:0791-85257107)。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