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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西省應急管理廳2020年法治(普法)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5-09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西省應急管理廳2020年法治(普法)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05-09 10:46 信息來源:政法處 作者:贛應急辦字〔2020〕37號 字號:[大] [中] [小]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文件
贛應急辦字〔2020〕37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西省
應急管理廳2020年法治(普法)
工作要點》的通知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2020年法治(普法)工作要點》于2020年5月6日經第6次廳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20年5月7日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2020年法治(普法)工作要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各項工作部署,統籌推進依法治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提供更加有力的應急管理法治保障。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法治思維和法治理念
1.堅持思想政治引領。堅持把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及關于應急管理重要論述精神貫穿于應急管理法治建設全過程,并納入廳黨委中心組集體學習和干部教育培訓計劃,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著力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結合全省應急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和新要求,不斷深化應急管理法治實踐。(政法處、機關黨委、人事處、宣教處分工負責)
2.堅持黨對法治工作領導。調整完善廳法治建設工作領導機構,健全日常工作機制。(政法處、人事處負責)廳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全面依法治省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列入廳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全年至少召開2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相關任務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納入年終述職內容。(政法處、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處分工負責)落實領導干部法治建設責任,領導干部帶頭遵法學法守法用法,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將法治建設責任、依法辦事能力和個人遵紀守法情況納入對機關處室(單位)和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考察使用干部、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據。(政法處、人事處分工負責)
3.堅持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以憲法學習宣傳為首要任務,以憲法、“五法兩條例”、應急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為重點內容,堅持集中宣傳與日常宣傳有機結合,組織開展好“憲法宣傳周”、“安全生產法宣傳周”活動,通過電子屏、宣傳欄、微信、微博等多種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利用“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日”“消防宣傳月”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宣傳力度,推動法律“六進”與安全宣傳教育“七進”有機融合,營造濃厚的學法普法社會氛圍。(政法處、宣教處、減災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將法治建設內容納入主題教育和支部學習計劃,積極組織干部職工參加“百萬網民學法律”活動;進一步深化普法與執法相結合和以案釋法工作,通過組織開展法治學習教育“六個一活動”即:開展一次法律知識講堂、組織一次庭審觀摩、召開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會、舉辦一次執法人員法治專題培訓班、開展一次執法案卷評比、參加一次分類學法考試的方式,切實提高干部職工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政法處、宣教處、機關黨委、調查統計處分工負責)。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體制機制
4.推進地方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對接應急管理部立法計劃和進展,統籌謀劃我廳“十四五”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構建應急管理“1+4”地方性法規規章框架體系;結合《突發事件應對法》《消防法》修改情況,認真做好《江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江西省消防條例》的修訂工作,做好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政法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推動制定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省政府規章),制定江西省地方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江西省尾礦庫銷號管理辦法等。(政法處、防火處、非煤礦山處負責)嚴格執行黨內法規制度,做好黨內規范性文件的制修訂和即時清理工作,健全完善我廳黨內規范性文件前置審核制度,不發生決定事項與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情形。(機關黨委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對接梳理國家標準,推動制修訂監測預警、風險評估、隱患治理、社區減災、航空救援等地方標準,制定實施應急標志標識、應急隊伍和高層建設、學校、橋梁道路、交通運輸工具等應急設施設備相關標準,加快構建我省地方性應急管理標準體系。(減災處、預案局、綜合協調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
5.健全行政權力運行機制。根據省政府要求,對接國家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和監管事項目錄,梳理編制應急管理系統省、市、縣三級統一行政權力清單,實現同一行政權力事項在省、市、縣三級的名稱、類型、依據、編碼相統一,明確各權力事項的行使層級,并于4月底前上報省政府辦公廳;持續壓減和下放行政權力事項,并做好下放行政權力的指導工作,確保“接得住、管得好”。(政法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
6.持續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嚴格執行省廳《立法工作管理制度》《行政政策性文件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未經合法性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體審議。將重要文件、協議、合同、涉法事務一并納入合法性審查事項,實現合法性審查率100%。(政法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
7.自覺依法接受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認真辦理代表委員建議提案,對人大政協提出的問題認真調查、積極整改,并在省廳網站及時公開建議提案辦理情況;繼續銜接人大、政協檢查安全生產工作事宜,積極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做好11月份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關于我省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報告工作。(辦公室、政法處、綜合協調處分工負責)自覺接受司法監督,按照省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精神,健全完善我廳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制度;就涉及我廳與紅牛春天房屋合同租賃糾紛案,加強與人民法院溝通協調,依法依規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配合人民法院組織開展調解工作,自覺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及時反饋落實司法建議。(政法處、后勤中心負責)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嚴格執行省政府辦公廳《2020年江西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不斷拓展應急管理領域信息公開的范圍,規范信息公開的內容、途徑、方式,增強公開的實效,提高了應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辦公室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
8.健全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完善外聘法律顧問和廳內部顧問相結合的顧問制度,積極推進法律顧問和專家圍繞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重大決策、立法及規范性文件起草、咨詢論證、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行政訴訟等涉法事務,充分發揮法律專業知識背景和的法律實踐經驗開展研究論證,提供決策參考意見,進一步提高我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政法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
三、織牢織密應急管理責任體系
9.壓實地方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認真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規定和我省實施細則,下達安全生產責任書,組織對6個設區市開展安全生產巡查督導,多措并舉用好約談通報、警示曝光、建議提醒等“組合拳”,推動各級黨政領導切實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綜合協調處、政法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
10.落實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針對經濟社會發展出現的新業態新風險進行一次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修訂完善《江西省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進一步厘清部門安全監管職責,明晰安全生產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發揮各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作用,加強部門會商研判與交流溝通,提升監管規范化、標準化水平,聯手聯動抓檢查、治隱患、防事故。(綜合協調處、人事處、政法處分工負責)
11.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推動《江西省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專題實施方案》落實落地,扎實推進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體系、健全完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基礎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監督引導等5項重點任務,綜合運用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職情況“一報告、雙簽字”和“五個一”活動,持續推進“雙千示范”企業創建,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綜合協調處、政法處、各安全生產業務處室、監察總隊分工負責)
12.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認真落實《江西省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工作方案》。統籌推進自然災害防治“九大重點工程”建設,加快推進“十項配套工程”建設,重點抓好綜合災害風險普查,建立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救災能力及緊急避險轉移安置數據庫,力爭實現安全風險“一張圖”作戰。健全完善災害應急、過渡期、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和冬春等生活救助政策,認真落實災后綜合評估損失和隱患排查等任務,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災后恢復重建,保障受災地區和群眾生活生產秩序恢復,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黨委政府的關懷和溫暖。(減災處、預案局、指揮中心、防汛抗旱處、地震地質處、防火處、救災處分工負責)
13.嚴格綜合考核和調查評估。組織實施應急管理綜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和森林防滅火工作“一票否決”,切實發揮考核“指揮棒”效應和“風向標”作用,以考核促擔當、促履職、促安全;建立落實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制度,優化細化評估工作標準規范,強化事故警示教育,舉一反三抓好問題整改,確保血的教訓真正換來安全水平提升。(調查統計處、防火處、減災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4.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研究制定規范和加強全省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意見,下達省廳2020年度監督執法計劃;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推進“精準問責+容錯免責”機制,加大落實“失職問責、盡職免責”力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救濟權利告知制度,健全完善“兩法銜接”制度,重點推行精細化執法,規范現場執法行為,嚴格自由裁量權標準,不斷提升監管執法規范化、標準化水平。(政法處、各安全生產業務處室、監察總隊分工負責)
15.突出執法工作重點。建立全省重點監督檢查企業名錄庫,實施分級分類動態嚴格監管。在對重點檢查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的基礎上,對一般檢查企業采取“雙隨機一公開”進行重點抽查、突擊檢查。突出對生產經營單位的重點車間、重點部位、重點事項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查處率為100%,形成對違法違規震懾高壓態勢。(政法處、各安全生產業務處室、監察總隊分工負責)
16.提升服務型執法水平。在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基礎上,倡導服務型執法和說理式執法理念,避免執法簡單化、“一刀切”;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違法情節輕微且主動申報、主動改正的,不予處罰;對違法企業根據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處罰,對嚴重違法的堅決實施落實“四個一律”“五個一批”措施,實現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政法處、各安全生產業務處室、監察總隊分工負責)
17.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化建設。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執法+專家”模式,推進執法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實現執法工作管理、過程監控、裁量判定、統計分析、數據推送的實時化。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執法效能,加大智能化、便攜式執法儀器和裝備使用力度,大力推進執法信息網上傳遞和執法文書的電子操作。(政法處、科信處、各安全生產業務處室、監察總隊分工負責)
18.提升基層監管執法水平。加強對市縣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的監督指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執法隊伍相對固定人員從事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督促、指導縣(市、區)組織鄉鎮(街道)認領省政府已賦權鄉鎮(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權事項,提高基層嚴格、規范、科學執法的能力和水平。(政法處、人事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
五、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助力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19.做好政務服務軟硬件建設。按照打造“贛服通”3.0版和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的要求,深化“五型政府”建設,大力推進“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6月底前,完成我廳“贛服通”特色服務事項、“無證辦理”事項、涉企惠企政策事項梳理,并在“贛服通”3.0版上線試運行。的梳理實現所有備案類服務全部實現“掌上辦”;完善延時錯時預約政務服務,梳理公布延時措施預約服務清單和服務方式;持續簡政放權,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按照要求推進與“一窗式”綜合服務平臺對接,4月底前完成“江西12345”統一政務服務熱線平臺應急廳知識庫清單編寫工作。(政法處、辦公室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
20.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嚴格落實“三集中、三到位”,2020年底前,按照要求應急管理類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進駐綜合性實體政務服務大廳辦理;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4月底前為辦事大廳配齊“好差評”評價設備,5月初完成與政務服務網對接;進一步厘清辦事要素、精簡辦事材料、優化事項流程,大力壓縮辦事時限,積極推行投資項目“容缺審批+承諾制”改革,提高項目審批效率;進一步完善首問負責、一次告知、告知承諾等服務機制。(政法處、辦公室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
21.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按照實施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要求,配合有關單位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分類壓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制定我廳具體實施辦法,確保公平競爭審查率達到100%,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政法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
22.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按照《江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開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任務分工要求,加強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監管,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研究制定我廳推動安全生產中介服務市場化的若干措施,積極推進安全生產中介服務市場化,促進中介服務行業公平競爭;按照省政務服務辦要求,6月底前梳理報送我廳中介服務事項和中介服務資質機構清單,做好網上中介服務超市中介服務資質確認和電子證照及數據上傳工作。(科信處、政法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
23.優化民營(非公有制)企業發展環境。貫徹落實省廳《關于支持和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在擬訂法規規章和制定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非公有制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積極提供專家服務等各類技術支持,暢通聯系溝通渠道,積極幫助非公有制企業解決實際困難,為全省非公有制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應急管理與安全生產環境。(政法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
六、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推進社會治理改革創新
24.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貫徹落實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堅持定期排查和重要節日、敏感時期集中排查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規范臺賬;堅持聚焦問題導向,認真排查充分發揮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非訴訟解決方式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作用,集中摸排、滾動排查化解,切實把影響社會穩定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廳綜治辦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推進信訪工作專業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設;及時發現信訪苗頭和傾向,妥善研究對策,對實名舉報和有線索舉報及時核查處理,依法分類引導群眾按法定途徑解決信訪訴求,嚴格控制進京越級上訪。(辦公室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
25.構建多元化解糾紛矛盾機制。支持和參與全省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推動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廳綜治辦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構建立體防控人民防線,推進建立“吹哨人”、內部舉報人等制度。(政法處、辦公室、規財處分工負責)推動實行安全風險網格化管理,引導全社會參與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發動基層單位、社會組織和群眾做好避險轉移、參與搶險救災和恢復重建等工作,筑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減災處、綜合協調處、防汛抗旱處、防火處、地震地質處分工負責)按照中央和省委統一部署,結合應急管理系統工作實際,摸排本單位、本系統涉黑涉惡線索,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廳綜治辦、機關黨委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加強與省司法廳溝通,及時掌握我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精神,健全完善我廳行政復議工作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政法處負責)參與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工程,充分發揮駐村工作隊的作用,在省廳指導幫扶的定點扶貧村和深度貧困村,積極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機關黨委負責)推進“信用江西”建設,按照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2020年江西省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執行,出臺我廳工作要點,強化工作舉措,認真抓好各相關工作落實;不斷提升完善信用信息化水平和信息共享渠道,強化各類不良信用信息監管應用,嚴格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營造誠信經營的良好氛圍。(調查統計處會同有關處室單位負責)
26.完成上級交辦工作任務。按要求積極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省推進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等工作機構安排部署和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結合實際,抓好落實。(政法處、辦公室會同有關處室單位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