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6-10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文件
贛應急辦字〔2020〕62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煤礦
企業主要負責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產煤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應急管理局,安源煤業集團公司:
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調整2020年度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計劃的通知》安排,省應急管理廳定于2020年6月在南昌市組織對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一)煤礦企業中新任職的主要負責人;
(二)煤礦企業中《安全合格證》已過期或2020年9月底前到期的主要負責人。
二、考核時間、地點
(一)時間:2020年6月24日(周三)上午8:30,考核時間120分鐘;
(二)地點:南昌青山湖煤礦考試點(南昌市東湖區湖濱南路58號)。
三、考核方式、內容
采用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從國家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題目生成試卷。考試滿分為100分,80分合格。
四、其他事項
(一)參加考核的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備審: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證書材料(在國家學信網上能查閱到的,不需提供)。
參加考核的人員需對所提供的個人相關信息真實性負責。省應急管理廳將在考試前依規組織對參考人員有關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全或條件不符合的將不予受理本次考核申請。
(二)參加考核的人員必須具有下列條件:《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原總局令第92號)明確,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煤礦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礦務局局長,煤礦礦長等人員;煤礦礦長應當具備煤礦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煤礦相關工作經歷。
(三)參加考核的人員應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若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相關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次考試成績,且一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考核,并將其行為納入安全生產個人誠信記錄。
(四)考核合格者頒發《安全合格證》。本次考核不合格者,另行安排時間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其所在單位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五) 進入考試場所考生及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按要求配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并出示個人“健康通行碼”,參加考核人員考位要相互間隔,保持安全間隔距離,考場內要保持自然通風,每日對考場、侯考室及考試用具嚴格開展消殺工作,進行徹底消毒清潔。
(六)請各產煤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應急管理局將本通知要求通知到轄區內的煤礦生產企業,督促提醒轄區內有關煤礦生產企業應參考的主要負責人報名參加考核。請承擔考試任務的考試點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和考前準備工作,嚴格落實防疫“四個到位”要求(人員管控到位、防護用品到位、防控責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
(七)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江西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負責,遇有其他咨詢事宜可聯系,聯系人:劉方、黃景晗,聯系電話:0791-85257107。
本通知內容同步在省應急管理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