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6-29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文件
贛應急辦字〔2020〕81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應急管理局,贛江新區應急管理局:
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調整2020年度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及主要負責人考核計劃的通知》安排,省應急管理廳定于2020年7月在贛州市組織對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一)非煤礦山企業中新任職的主要負責人。
(二)非煤礦山企業中《安全合格證》已過期或2020年7月底前到期的主要負責人。
二、考核時間、地點
(一)時間:2020年7月15日上午8:30,考核時間120分鐘。
(二)地點:贛州市安全生產考試中心水西考試點 (贛州市章貢區章江新區梅州路6號)。
三、考核方式、內容
采用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從考試題庫中隨機抽取題目生成試卷。考試滿分為100分,80分合格。
四、考核報名申請
參加考核的人員按規定完成培訓學時,由所任職的企業或委托相關安全培訓機構,在培訓班結束前7個工作日向考試機構提交考試申請,申請表見附件。
五、其他事項
(一)參加考核的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備審: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學歷證書材料(在國家學信網能查閱到的,不需提供)。
參加考核的人員需對所提供的個人相關信息真實性負責。省應急管理廳將在考試前對參考人員有關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全或條件不符合的將不予受理本次考核申請。
(二)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第32條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務局)局長、礦長(含實際控制人)等。
(三)參加考核的人員應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的管理,若有舞弊、代考、替考以及相關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本次考試成績,且一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考核,并將其行為納入安全生產個人誠信記錄。
(四)考核合格者頒發《安全合格證》。本次考核不合格者,另行安排時間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其所在單位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五)進入考試場所考生及工作人員必須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按要求配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并出示個人“健康通行碼”,參加考核人員考位要相互間隔,保持安全間隔距離,考場內要保持自然通風,每日對考場、侯考室及考試用具嚴格開展消殺工作,進行徹底消毒清潔。
(六)江西省境內符合安全培訓條件,且已按規定向設區市級應急管理局書面報告了相關情況的安全培訓機構(包括具備自主培訓條件的企業),均可按規定開展相關類型安全培訓。開展培訓的部門或單位應在培訓班開班前5個工作日,將培訓計劃書面報告培訓班舉辦地設區市應急管理局。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要加強對轄區內培訓活動開展情況的監督管理,確保安全培訓依法依規、保質保量。
(六)請各設區市應急管理局將本通知要求通知到轄區內的非煤礦山企業,督促提醒轄區內有需求企業及有關人員按期參加培訓、報名參加考試。請贛州市應急管理局督促指導承擔考試任務的考試點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和考前準備工作,嚴格落實防疫“四個到位”要求(人員管控到位、防護用品到位、防控責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
(七)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省級考核部門為省應急管理廳宣教處,負責考核發證;省級考試機構為江西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負責考核考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相關咨詢事宜可聯系,省應急管理廳宣教處聯系人:王瑞科 徐芳,聯系電話:0791-85257290、85257213;省宣教中心聯系人:劉方、黃景晗,聯系電話:0791-85257107。
本通知主要內容同步在省應急管理廳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
附件:江西省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請考試報名表
附件:江西省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請考試報名表.doc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