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轉發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9-04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預算單位:
現將《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贛財購〔2O20〕13號)轉發你們,結合《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政府采購工作規程(暫行)》,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公開范圍
1.政府采購網意向公開。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各預算單位通過“江西省政府采購網”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時,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施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項目,應同步錄入采購意向公開內容。
2.咨詢論證意向公開。從即日起,通過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實施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項目,應在省應急廳網站的“公告公示”和“招標采購”欄目中同步發布“ХХ項目采購意向咨詢論證發布”。
二、公開內容
采購意向公開應當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標的名稱、采購標的需實現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標,采購標的數量,以及采購標的需滿足的質量、服務、安全、時限等要求,項目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采購項目實際采購需求、預算金額和執行時間以采購單位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三、公開時間
通過“江西省政府采購網”公開采購意向時間,原則上應當不晚于發布咨詢論證公告時間前10日,不晚于發布采購公告時間前30日。因采購單位不可以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采購項目,經廳長辦公會集體審議通過后,在“江西省政府采購網”可適當延期公開采購意向或者不公開采購意向。
四、工作要求
1.各采購單位應當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采購活動的計劃性,按要求及時、全面公開采購意向。
2.各采購單位擬定的咨詢論證公告,公開內容應與政府采購網公開內容基本一致,不可隨意變更采購需求和預算金額。原則上,參與咨詢論證單位不少于3家,否則視為無效。
3.廳采購辦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審核廳采購意向公開內容,督促采購意向公開時間,對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項目:配合采購單位在廳門戶網站發布咨詢論證公告;在“江西省政府采購網”中發布的采購公告、變更公告、答疑澄清、結果公示、單一來源公示五個模塊,同步將相應信息發布到廳門戶網站的“招標采購”欄目中。
附件: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
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