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轉發國家礦山安監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滅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2-24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文件
贛應急辦字〔2021〕211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轉發
國家礦山安監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加強
煤礦防滅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產煤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應急管理局,安源煤業集團公司:
為深刻吸取國內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滅火和瓦斯防治工作,堅決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國家礦監局綜合司近日印發了《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滅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礦安綜〔2021〕70號)?,F將該《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充分認識當前煤礦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今年以來,我省煤礦共發生事故4起、死亡4人,12月7日22時20分豐城曲江煤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805西風巷掘進工作面發生“12·7”瓦斯超限事故,12月16日省廳明查暗訪中發現蓮花縣南嶺鄉世蘭煤礦2處重大隱患、停產整改期間違法出煤等,暴露出我省煤礦離“兩個根本”還存在明顯差距。當前正值歲末年初,是煤礦事故多發易發時段,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各煤礦企業要充分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嚴峻性、復雜性,迅速將《通知》精神傳達至轄區內所有煤礦企業,深刻汲取2015年我省上饒市上饒縣永吉煤礦“10·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等慘痛教訓,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強化紅線意識、底線思維,堅持“兩個至上”,切實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
二、嚴格落實國家局通知中的各項工作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各煤礦企業要認真對照《通知》內容,逐條逐項抓好落實,組織開展《煤礦防滅火細則》宣貫工作和系統性培訓,嚴禁違規動火作業,強化機電運輸設備檢查,強化煤層自燃發火防治,強化煤礦瓦斯防治措施落實,強化關鍵環節風險研判和管控,充分發揮風險監測預警系統作用,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內外因火災和瓦斯事故的發生。各煤礦企業要立即對照《煤礦防滅火細則》要求開展一次全面自查,于2022年1月20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按照“五落實”要求抓好整改;要及時分析“一礦一策、一面一策”措施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做好2022年的瓦斯防治措施編制工作。對于未按期完成自查或自查走形式的,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三、切實加強歲末年初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牢固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防超限就是防事故”的理念,將防范瓦斯超限作為遏制瓦斯事故的關鍵環節,聚焦國家煤礦安全監管執法系統顯示的煤礦瓦斯超限報警等關鍵信息,線上線下相結合,對存在瓦斯、一氧化碳異常報警或經常性濃度異常上升的煤礦,重點進行監管。要督促轄區內煤礦企業認真排查火災等事故隱患,全面加強機電管理,定期檢修、測試礦井電氣設備,杜絕使用不符合防滅火要求和管理規定的電氣設備、材料。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杜絕無風、微風、循環風等作業行為。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個月內發生2次瓦斯超限的礦井必須停產整頓。強化責任追究和處理處罰,嚴厲打擊違反《煤礦防滅火細則》《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 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刑銜接有關規定,對發現涉嫌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滅
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滅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礦安綜〔2021〕70號 ).pdf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