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專家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7-27
廳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省廳專家庫組建以來,各處室、單位積極組織專家參加檢查、督導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等工作,為全省應急管理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撐。但在工作中,也暴露出專家抽選、專家考評、專家回避等工作不規范,機制不健全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專家管理工作,更好地發揮專家技術支撐作用,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和廉政風險,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專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專家為政府和企業提供決策咨詢和專業技術服務,是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等工作的重要技術支撐力量,管理好、使用好專家,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極為重要。各處室、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專家管理工作,把加強專家管理工作作為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調研成果轉化和整改整治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抓好抓實,充分發揮專家的技術支撐作用,努力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推動我省應急管理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規范程序,健全完善專家管理工作制度
(一)統一抽取,規范專家抽取程序。應科院統一負責專家抽取工作,專家使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提前2個工作日填寫《專家需求表》(附件1),應科院收到《專家需求表》后使用專家抽取軟件隨機抽取專家。原則上,只能使用專家庫內專家,不得使用專家庫外專家。特殊情況確需使用專家庫外專家或指定庫內專家的,專家使用單位應列明充分理由,會科信處后,向分管廳領導書面請示批準。
(二)認真評價,規范專家考核機制。專家每次完成任務后,由專家使用單位填寫《專家評價表》(附件2),填寫專家履職情況,并按照“好”“中”“差”三個等次進行評價,評價為“中”“差”的,應該列明原因和理由。專家評價表交應科院,科信處會同應科院每年年終開展統計考核工作。專家每一年出現1次“差”評,由科信處、業務處約談。2次及以上“差”評,取消專家資格。無法接受委派任務的專家,需說明理由,兩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委派任務的,取消其專家資格。如發現專家在履職過程中存在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等行為,依規依紀向其主管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
(三)細化規定,規范專家回避制度。認真做好專家回避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科院、專家使用單位應要求專家回避:企業為專家工作所在企業或退休前所在企業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與專家之間有近親屬、朋友等親近關系,可能影響專家公平、公正進行工作的;專家為企業提供了安全評價、檢測檢驗、設計、標準化、評估等技術服務的;其它情形可能影響專家公平、公正進行工作的。
(四)暢通渠道,規范專家庫動態管理。進一步暢通信息渠道,科信處、業務處室、應科院及時掌握專家的身體健康、違法違紀、誠信、單位、電話等變化情況,科信處及時更新相關信息,調整專家進出,強化專家庫動態管理。
三、壓實責任,增強專家管理工作合力
各單位要全面壓實專家管理責任,加強溝通協調,密切協作配合,強化相互監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專家管理工作。科信處要發揮好統籌協調的作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牽頭會同相關單位做好專家考評工作。應科院要發揮好專家秘書處的作用,做好專家抽取、數據統計、資料收集、系統維護等工作。專家使用單位要落實好主體責任,做好專家使用、過程監督、評價等工作。各單位要切實筑牢廉潔自律的思想防線,確保專家管理工作不發生違法違紀事件。
聯系人:科信處 吳振東85257019 18179119608,
應科院 饒貴仕83761112 15879004178。
附件:1.專家需求表
2.專家評價表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