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
發布時間:2017-08-21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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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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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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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前身為天津大沽化工廠,始建于一九三九年,是一家以食鹽電解為基礎,以發展海洋化工、石油化工為目標,生產燒堿、聚氯乙烯樹脂、環氧丙烷、聚醚、液體氯、合成鹽酸等多種產品的綜合性大型氯堿企業。該公司2004 年3 月由天津大沽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發起人,聯合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天津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天津渤海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三建設公司、天津市盛華建筑工程公司、天津大沽化工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共同組成,注冊資本115750.0167萬元。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的重點氯堿企業之一,生產氯堿產品已有七十多年的歷史。目前各種產品生產能力(不含臨港分廠),燒堿60萬噸/年,聚氯乙烯 80萬噸/年,環氧丙烷14萬噸/年,還有鹽酸、液氯、過氧化鈉等產品。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現有主要生產裝置由氯堿裝置、氯乙烯、聚氯乙烯、環氧丙烷等裝置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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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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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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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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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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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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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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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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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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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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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7.7.31;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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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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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項目名稱: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役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
法定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興化道 1 號,北緯 N39°0′38.33″ 東經 E117°37′56.58;
該公司2014年3月由天津中濱海盛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出具了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并于2014年11月在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換證工作,安全生產許可證文件號為(津)WH安許證字【2005】TG0003,有效期至2017年11月3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環氧丙烷(150000噸/年)、鹽酸(65000噸/年)、次氯酸鈉(10000噸/年)、過氧化鈉(120噸/年)、空氣【壓縮的】(390000噸/年)、氮【壓縮的】(800000噸/年)、氧【壓縮的】(20375噸/年)、氫氧化鈉(650000噸/年)、氯【液化的】(23000噸/年)、氫氣(20000噸/年)生產;中間產品:乙炔(50000噸/年)、氯乙烯(860000噸/年)、二氯乙烷(750000噸/年)、氮【液化的】(800000噸/年)、二氯丙烷(13500噸/年)生產”.該公司自上次換證至今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標準化開展情況:該公司開展了安全標準化化達標工作,于2015年4月1日,通過了天津市濱海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二級安全標準化達標現場驗收和考評,并取得了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證書,證書編號為津AQBWⅢ120116WHⅡ2015000001。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安全評價結論:
1.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該裝置中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淹溺、坍塌、車輛傷害、粉塵、毒物、低溫、高溫、噪聲與振動。其中,火災和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為主要危險因素,毒物、低溫為主要有害因素,其余危險、有害因素為一般危險、有害因素。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該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險化學品有:乙烯、丙烯、電石、液氨、氯氣、氫氣、氯乙烯、乙炔、二氯乙烷、氯丙醇、二氯丙烷、燒堿、液氯、鹽酸、次氯酸鈉、環氧丙烷等。
對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5號)可知,該公司生產裝置使用的原輔材料硫酸、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經查《危險化學品目錄》,該公司生產裝置的產品和使用的原材料中氯氣屬于劇毒品。
經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1年版),該裝置生產的產品和使用的原材料均不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的規定,該公司生產裝置的無監控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該公司生產裝置的產品和使用的原材料中是高毒物品的有:氯、氨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中規定氯堿分廠電解工藝屬于危險化工工藝,氯乙烯裝置中電石法生產氯乙烯生產工藝、乙烯低溫氯化生產二氯乙烷工藝、 乙烯氧氯化生產二氯乙烷工藝氯化工藝、環氧丙烷裝置中氯丙醇生產工藝列入典型危險化工工藝(氯化工藝)、氯乙烯裝置中二氯乙烷裂解工藝列入典型危險化工工藝(裂解工藝)、聚氯乙烯裝置中采用的聚合工藝列入列入典型危險化工工藝(聚合工藝)。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定義和附件B.3節重大危險源辨識過程得出以下結論:該公司分為七個辨識單元:氯堿裝置單元、環氧丙烷裝置單元、氯乙烯裝置單元、聚氯乙烯裝置單元、儲運綜合罐區單元、空分裝置單元、熱電分廠單元等,其中屬于一級重大危險源的有:氯堿裝置單元、氯乙烯裝置單元、聚氯乙烯裝置、儲運綜合罐區單元;屬于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有:環氧丙烷裝置單元;屬于四級重大危險源的有:熱電裝置單元。
2.安全生產條件
1)該公司廠址存在居民區和企業;該公司生產裝置與居民區和周邊企業最近裝置防火間距滿足《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該公司廠區北側、東側、西北側在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有民居、學校、醫院、高密度居民區、公園等敏感、脆弱目標,企業已制定搬遷計劃
2)該公司北側為海河,距離海河入??谳^近,海河閘最高潮位為4.79m(大沽高程,1992年)。天津市在塘沽區海河入??谔幒:釉O置防潮閘,設計可抵御100年一遇的最高潮位;大沽化廠區設有護岸壩,設計可抵御100年一遇的洪水位;該公司廠內設有完善的排澇設施,能滿足企業在強降雨時的排水能力。周圍環境無其他不利影響,交通運輸便利,當地自然條件溫和。
3)根據報告5.5節個人、社會風險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計算,該公司各裝置的個人風險及社會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4)該公司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符合規范規定,滿足防火距離要求。建(構)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5)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并定期進行檢測,火災、爆炸危險環境電機按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爆型等。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基本符合規范的要求。
6)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了相應的水消防系統、泡沫滅火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配備了防毒面具及防護用品,作業場所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7)該公司依法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結合自身情況制定了一整套切合實際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了職工(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實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將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同時,公司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14)在評價過程中,通過對廠址及周邊環境、總平面布置及建構筑物單元、生產工藝裝置單元、儲運單元等8個評價單元的367項檢查項目進行檢查,合格的有352項,合格率為96%。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項,我們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廠區)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計劃和防范措施。
3.評價結論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廠區)針對因歷史原因難以整改或整改投入比大,企業負擔重,且可以采取相關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進行進行預防和減弱事故的發生的安全隱患項制定并采取了相應的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對于危害程度大或可立即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該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生產風險屬可接受范圍。
建議企業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建議和對策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技術、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識,完善安全檢測、控制設施,進一步提高本質安全度,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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