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赫信化學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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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赫信化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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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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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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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赫信化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8日,位于吉水縣城西工業園區,主要經營范圍是林產化學品、精細化學品及天然精油的生產、銷售及進出口業務等。公司于2009年設立的5000t/a芳香化學品、20t/aCO2超臨界萃取天然精油(未建)項目,在2009年10月29日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設立審查文件,于2010年8月13日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文件,于2010年9月6日正式開始建設,于2011年6月26日竣工后進行試生產,并于2012年4月23日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獲準的本公司(一期5000t/a芳香化學品的α-蒎烯、β-蒎烯、松油醇產品)安全生產許可證。2014年公司根據市場產品質量提出的更高要求,對現有5000t/a芳香化學品中的松油醇產品進行技術升級改造。
公司現有員工17人,其中:管理人員(含技術人員)5人,生產工人12人。公司成立有安全生產委員會,設置安全環保部作為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公司延期換證三年以來,主要對生產設施裝置的101生產車間一、103結晶冷凍房、302鍋爐房、304雜物間、308灌裝車間等進行設計變更。以上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在2020年9月7日通過吉安市應急管理局進行審查,并獲吉市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20]49號意見書)內容,是企業在近幾年以來主要對個別配套生產裝置及公用設施優化調整,總體生產規模及生產形式未發生根本的改變。
公司的周邊環境、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生產工藝、生產裝置、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均未發生改變。
現生產裝置設施運行平穩,未發生一般以上任何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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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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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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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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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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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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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戴 磷、王 冠、蘇睿劼、羅沙浪、倪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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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戴 磷、王 冠、羅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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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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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戴 磷、羅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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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0.12.16;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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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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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江西赫信化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縣城西工業園區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82268851851XH
法人代表:左鵬
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占地面積:28220m2(約43畝)
生產規模:產品α-蒎烯2000t/a、β-蒎烯1000t/a、雙戊烯200t/a
松油1000t/a、萜品油烯200t/a***
安全生產許可證:(贛)WH安許證字[2012]0696
許可日期:2018年4月24日至2021年3月26日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根據企業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原輔物料、實際操作等條件分析,可以確定本公司生產中存在有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灼燙、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其他傷害、噪聲與振動、高溫等危險、有害因素。其中中毒,火災是本公司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規定,本公司生產工藝過程中涉及有松節油、α-蒎烯、β-蒎烯、雙戊烯、萜品油烯、磷酸、氫氧化鈉、天然氣(鍋爐用)等,其中不涉及有劇毒化學品物質。
(2)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3號)的規定,本公司中無易制毒化學品。
(3)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的規定,本公司無監控化學品。
(4)《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國家應急部等四部委公告[2020]第1號)的規定,本公司涉及有天然氣(鍋爐用)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6)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關于公布首、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本公司涉及有天然氣(鍋爐用)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7)根據《關于印發〈江西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性工藝安全聯鎖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贛安[2009]20號),本公司生產不涉有重點監管的典型危險工藝。
(8)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和《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該公司生產4個單元和儲存4個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二、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一)定性、定量評價結果
(1)安全檢查表評價,公司總體上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1)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法評價,在生產和儲存設施場所的蒎烯生產精餾作業、松油醇生產配制作業、機修作業、儲罐松節油罐區裝卸作業、成品罐區作業、乙類倉庫作業、副產品罐區作業、電氣作業、檢修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單元等存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和中毒與窒息的危險程度為II級,一般危險;其余危險度均在I級以下,即屬稍有危險的范疇,風險程度較低。
(2)通過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法評價,鍋爐可能出現有爐體破裂的爆炸故障風險等級屬Ⅱ級,其他故障風險等級為Ⅲ級;變配電裝置、變壓器、高壓油開關、隔離開關和配電屏的火災或爆炸,電纜漏電故障屬于Ⅱ~Ⅲ級,其風險程度為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
(3)采用事故樹評價法分析,可知在設備觸電傷亡事故的事故樹最小割集為4個,最小徑集為6個。只要采取十分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火災、爆炸發生的概率是較低的,即頂上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造成的損失能為社會認可,未超出預定的目標值。從結構重要度來看:電流大小、通電部位、通電時間,未帶防電的防護用具,身體與大地呈導通狀態,身體接觸設備等事件的結構重要度最大。
(4)通過危險度法評價,對原料罐區、成品罐區為高度危險,101車間為中度危險。
(5)通過采用道化學火災、爆炸指數法評價,本公司的危險程度為總體來說較輕,其罐區和車間火災、爆炸事故的暴露半徑均在22.5m以上,發生事故可能威脅到相鄰的廠房。
(6)通過采用重大事故后果模擬分析,按其中一個200m3儲罐著火計算,可能對相鄰罐造成破壞;在儲罐外壁27.1m范圍內人員不應長時停留;在儲罐外壁38.3m范圍外是比較安全的區域。在使用中國安全生產科學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與管理》軟件計算,得出該企業事故重大模擬后果,死亡半徑25m,并在天然氣鍋爐區域出現多米諾效應半徑2m的情況。公司應根據泄漏模式,盡可能完善本體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要求。
(7)定量風險法評價,根據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存儲設施風險基準》、《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的要求,該公司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經計算距離為50m。
(8)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公司總體得82.1分,為Ⅲ級(黃色),屬中度風險區域。
(二)安全生產條件
1、廠址與廠外居民區、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本公司所在地選址(2009年建廠)符合國家規劃,與廠外公共設施、企業的防火間距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本公司廠址位于在已納入吉水縣化工產業集中區安全發展規劃范圍內,符合根據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條件依法進行生產。
2、總平面布置
總圖平面布置,廠內建筑、道路等總體上符合規范規定,基本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3、建(構)筑物
建(構)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總體上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工藝及設備、設施
本企業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工藝簡單,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機按要求選用了防爆或隔爆型電機。工藝管理,設備設施符合規范的要求。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設置相應消防供水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設施和器材及防護用品,對作業場所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6、本公司所在地的安全條件較好,周邊環境安全。選址能滿足相應規范、標準的要求。
綜合結果:本公司總平面布置、廠區道路安全可以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生產采用成熟的工藝和設備,工藝設備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建設安裝,設備選型與工藝、介質相適應,生產儲存設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其運行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安全范圍。
(三)安全管理現狀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符合要求,責任到人,逐級負責;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倉庫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符合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嚴格,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現場檢查無違章現象。
3、本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4、本公司對生產貯存場所、安全管理體系中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了整改,安全生產情況有了進一步的完善。
公司近三年來未發生一般性以上生產工藝、設備、工傷亡等各類事故。
三、安全評價結論
江西赫信化學有限公司延期換證三年以來,主要生產工藝、設施(除對個別配套生產裝置及公用設施優化調整之外)的生產規模和生產形式未發生根本的改變,并且未發生一般以上任何事故。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可接受范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建議:
企業應對在近三年以來進行的個別(101生產車間一、103結晶冷凍房、302鍋爐房、304雜物間、308灌裝車間等)配套生產裝置及公用設施優化調整的安全設施變更設計內容,按照通過設計審查意見的要求執行。
公司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的要求,重新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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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