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瀚仙礦場上龍坑方解石礦明溪縣瀚仙礦場上龍坑方解石礦(+420m~+440m)
發布時間:2019-07-25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明溪縣瀚仙礦場上龍坑方解石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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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明溪縣瀚仙礦場上龍坑方解石礦(+420m~+440m)
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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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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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龍坑方解石礦經濟類型為私營企業,礦區位于明溪縣城33°方向,直距約9km處,行政區劃隸屬明溪縣翰仙鎮洋龍坑村管轄。該礦開采礦種:方解石;開采方式:地下開采,生產規模:5萬t/a。
礦山現持有《采礦許可證》,證號:C3504212010016120054514,有效期自2016年9月8日至2019年9月8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閩)FM安許證字〔2016〕G18號,有效期自2016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2日;《爆破作業許可證》,證號:3504001300017號,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9日。
上龍坑方解石礦采用斜坡道開拓,井下布置+440m、+420m兩個中段,中段間采用通風行人天井貫通。現布置有XPD447主斜坡道口(標高+447m),462m回風斜井口(標高+462m)兩個直達地面的出口,硐口之間距離約125m,間距大于30m。
該礦采用斜坡道開拓,井下采用裝載機裝礦,自卸汽車運輸方式,無提升設備。人員、材料、設備經斜坡道到達井下采場工作面。井下主要運輸巷道采用三心拱,單車道4~4.5m寬×4~4.5m高,雙車道7.6m寬×5.7m高,通風行人天井斷面1.5m寬×2.6m長。符合設計要求,能夠滿足礦山行人、運輸、通風和安全設施、設備的安裝、維修及施工需要。該礦山礦巖穩定,目前井下一般不需要支護,只有硐口部分采用混凝土砌拱支護。井巷有專人維修,礦山井巷掘進符合要求。礦山已有道路與外部連接,礦山運輸道路為簡易路面,路面平均寬4.5m,每隔200~300m設一寬6.5m的雙車道,最小轉彎半徑15m,最大縱坡9%;其坡度、路面寬度、轉彎曲率半徑等符合規范要求。
礦山采用淺孔房柱采礦法采礦,目前+420m中段采場長約45m,寬10m,高約5m,頂柱大約9m,點柱尺寸φ8m,礦柱間距12m。回采工作面頂板暴露面積未超過450m2,符合礦房頂板面積不超過600m2的設計要求,回采工作面參數未超過設計的參數,符合要求。
礦山采用機械抽出式通風,目前已在XJ462回風斜井口處安裝了1臺K40-8-№13型無駝峰礦用節能風機。井下+420m僅布置一處回采工作面,無掘進工作面施工,礦山配備了2臺YBT-5.5kW礦用局部通風機作為備用。
礦山采用斜坡道開拓,采用機械集中排水方式。井下在+420m中段設置水倉,水倉容量約200m³,井下各中段涌水經巷道排水溝匯集至水倉,由水泵集中抽出地表。目前井下+420m中段按照設計配備3臺2DA-8×6型離心型排水泵及2趟DN80鍍鋅管排水管路(2趟排水管路已利用閥門實現連通,能夠互為備用)。
礦山設計生產能力為5萬t/a,實際礦山生產能力未超過5萬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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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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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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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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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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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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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昌魁、鄧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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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鄧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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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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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鄧暉、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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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9.5.13~2019.7.25
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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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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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
該礦成立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較健全,且能在生產過程中貫徹執行。技術資料較為齊全。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到位,相關人員經過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能按要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并做到專款專用。該礦山不存在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各功能區域劃分較為明確,只要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地下爆破震動、爆破沖擊波不會對地表建(構)筑物造成影響。總平面布置符合規定要求。礦山錯動范圍內無需要保護的重要建(構)筑物。礦山開采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該礦井開采技術資料較齊全。礦井、中段及采場均具有兩個安全出口。選用的采礦方法、開采順序、井巷支護形式及支護質量、頂板管理、防墜措施符合規定要求,采礦工藝適應礦巖的賦存條件。井巷斷面能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設施、設備的安裝、維修及施工需要。采掘系統安全性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采用抽出式機械通風,主通風機滿足生產需求。礦山通風設施較為完善,布局合理。未發現利用采空區通風現象。礦井供風量能滿足礦井生產需要,礦井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未超過標準規定。礦井的通風管理制度較健全,圖件資料較完善。礦井通風系統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爆破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較為齊全,能較嚴格地執行領退制度。爆破作業能按爆破說明書進行,未發現違章現象。井下無貫通作業和相鄰平行作業工作面,采場上部地表無住宅區,無其它重要建(構)筑物,爆破振動、爆破沖擊波、個別飛散物不會對人員及地表建(構)筑物構成威脅。爆破安全管理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繪制有《消防、防塵系統圖》,制定有《消防防火管理制度》。礦井防塵、消防并用一套供水系統。井下沒有火區。礦井防塵與防滅火系統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地面安裝兩臺變壓器供地面和井下電氣設備用電,符合規范要求。井下電氣設備選型、安裝、保護措施符合要求,井下重要場所有安裝通訊設施,照明設施符合要求。
礦區地表水自然排泄條件好。工業場地可自流排水。井下采用斜坡道開拓,+420m中段布置一處水倉,并配備有3臺水泵,配兩趟排水管,能夠及時將坑內涌水排出地表。
該礦山按照設計要求井下采用裝載機裝礦,自卸汽車運輸,無提升系統。地面也采用慢速汽車運輸,運輸道路的坡度、寬度、轉彎曲率半徑能滿足運輸要求。該礦山運輸系統符合規定要求。
該礦已制定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有毒有害氣體管理制度,能按規定要求為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鑿巖、裝礦作業時主要采取濕式鑿巖和佩戴防塵口罩等個體防護措施,并對粉塵作業點進行了檢測,粉塵、噪聲未超標。符合規定要求。
礦井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目前已經建設完成,并經驗收合格。目前礦山的“礦井監測監控系統”、“礦井人員信息管理系統”、“礦井壓風自救系統”、“礦井供水施救系統”、“井下緊急避險系統”、“礦井通訊聯絡系統”等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已經投入使用。
依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通過對文件資料的審核、現場檢查、抽樣調查、現場詢問的方式進行評分,并核實評價期間內安全績效,得出評價結果。
按百分制評價得分為67.8分;并在評價期間內未發生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該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得分及安全績效均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要求。
明溪縣瀚仙礦場上龍坑方解石礦安全現狀能滿足《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及《福建省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方案》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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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