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縣源南鄉龍海采砂場蘆溪縣龍泉建筑石料用硅質碎石礦露天開采
發布時間:2017-11-13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蘆溪縣源南鄉龍海采砂場蘆溪縣龍泉建筑石料用硅質碎石礦露天開采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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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蘆溪縣源南鄉龍海采砂場蘆溪縣龍泉建筑石料用硅質碎石礦露天開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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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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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于2014年取得蘆溪縣工商局頒發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號:360323600124929,地址:江西省蘆溪縣蘆溪鎮源南鄉龍泉村。經濟類型:個體工商戶。
2017年5月2日,蘆溪縣國土資源局頒發該礦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3232017057130144332),礦山為露天開采方式,年產生產規模為2.3萬m³/年,合6萬t/年,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017年5月2日至2026年2月2日止,礦區面積0.02平方公里,開采深度由+311m至+270m。
2015年11月江西省蘆溪縣龍泉建筑石料用硅質碎石礦委托江西省冶金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對其進行露天開采初步設計。2017年9月江西省冶金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江西省蘆溪縣龍泉建筑石料用硅質碎石礦露天開采初步設計》及《江西省蘆溪縣龍泉建筑石料用硅質碎石礦露天開采安全設施設計》。經一段時間的基建工程建設,礦山主體工程及安全設施已基建完成。
受蘆溪縣源南鄉龍海采砂場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簡稱(“贛安中心”)承擔了該項目的安全驗收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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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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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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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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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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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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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占偉、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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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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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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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紀鵬、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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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17年9月23日;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驗收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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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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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對象:蘆溪縣龍泉建筑石料用硅質碎石礦露天開采建設項目。
評價內容:《江西省蘆溪縣龍泉建筑石料用硅質碎石礦露天開采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安全設施設計》)設計的礦區范圍內安全設施及礦山安全管理,檢查建設項目“三同時”落實情況。
評價范圍:
1)平面范圍:蘆溪縣國土資源局核發的采礦許可證4個拐點坐標圈定的礦區范圍
2)高程范圍: +311m~+270m
3)礦山碎石加工作業、外部運輸、環境影響、職業危害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
評價結論:
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且礦山電源配電系統以及與《安全設施設計》內容相符。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報告對礦山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供配電、總平面布置、排土場、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安全管理等11個方面的57項安全設施建設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不符合項有2項,占檢查項總數的3. 5%,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結論:蘆溪縣龍泉建筑石料用硅質碎石礦露天開采符合《安全設施設計》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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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7.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