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豐縣花橋鄉白市北坑瓷土礦擴建工程露天開采
發布時間: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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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豐縣花橋鄉白市北坑瓷土礦擴建工程露天開采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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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宜豐縣花橋鄉白市北坑瓷土礦擴建工程露天開采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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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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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豐縣晶鑫石英礦為鑫豐石英礦的采礦權人,始建于2014年,生產規模20kt/a,主要產品為石英巖。宜豐縣晶鑫石英礦現有營業執照由宜豐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2019年12月9日登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924MA35F5E795),營業場所:宜豐縣計生委辦公樓五樓,公司類型:個人獨資企業,許可經營范圍:石灰石露天開采、加工、銷售。
2013年,宜春市地質隊編制了《宜豐縣鑫豐石英礦礦區普查地質報告》,礦區范圍保有石英巖礦石量119.3kt,全部為333類礦石量。
2013年12月,鑫豐石英礦委托江西省宜春市小型礦山設計院編制了《宜豐縣鑫豐石英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
2014年6月,贛州永安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編制了《宜豐縣鑫豐石英礦安全預評價報告》。
2014年8月4日,宜春市國土資源局頒發了《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9002014087130135266),采礦權人為宜豐縣晶鑫石英礦,礦山性質為私營獨資企業,礦山名稱為宜豐縣鑫豐石英礦,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開采礦種為石英巖,生產規模為2萬噸/年。
2014年,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宜豐縣鑫豐石英礦石英巖露天開采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
2015年9月30日取得了原宜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證號為(贛)FM安許證字[2015]C437號),礦山名稱為宜豐縣鑫豐石英礦,許可范圍為石英巖露天開采,有效期自2015年9月30日至2018年09月29日。礦山自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后至今一直未進行生產。
2019年11月,宜豐縣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對該礦山開采現狀與《宜豐縣鑫豐石英礦石英巖露天開采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不符,因此,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編制了《宜豐縣鑫豐石英礦改建工程露天開采初步設計》和《宜豐縣鑫豐石英礦改建工程露天開采安全設施設計》,分別簡稱《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設計》經宜春市應急管理局審查批復,批復文號為:宜市應急非煤項目設審[2020]7號。企業拿到安全設施設計的批復后,于2020年3月組織力量按照批復的設計進行施工建設。
《初步設計》原設計首采平臺為+300m平臺,+312m平臺為剝離平臺,剝離采用分臺階方式,總體采用自上向下的順序分臺階剝離,剝離21m后形成首采平臺,再采用潛孔鉆車鉆孔,深孔爆破開采工藝逐階梯開采。但截止2020年8月15日,擴建工程施工已基本完成,但存在如下幾個問題:1)首采平臺標高與原設計不符,2)現有道路與設計不符。宜豐縣晶鑫石英礦委托設計單位對原改建工程露天開采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進行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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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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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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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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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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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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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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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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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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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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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8月10日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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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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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排土場場址符合設計要求。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報告對“三同時”程序、礦山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供配電、總平面布置、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排土場、安全管理等11個方面的83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無關項16項,不符合項有3項,占檢查項總數的4.4%,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結論:宜豐縣鑫豐石英礦露天開改建工程符合《宜豐縣鑫豐石英礦露天開改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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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