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 20kt/a三氯化鋁、30kt/a漂白粉、3kt/a納米氧化鋅、3kt/a2-乙基蒽醌新建項目(一期20kt/a三氯化鋁、30kt/a漂白粉項目中的8Kt/a三氯化鋁、5Kt/a漂白粉)
發布時間:2018-07-06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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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20kt/a三氯化鋁、30kt/a漂白粉、3kt/a納米氧化鋅、3kt/a2-乙基蒽醌新建項目(一期20kt/a三氯化鋁、30kt/a漂白粉項目中的8Kt/a三氯化鋁、5Kt/a漂白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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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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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7日,屬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企業,位于江西省新干縣鹽化工業城,占地面積80余畝,交通便利。是一家以三氯化鋁、漂白粉生產為主的民營企業。法人代表:鄧蕓蕓,企業注冊資金1000萬元。
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占地面積87.72畝,企業原計劃一期建設年產20kt噸三氯化鋁、30kt噸漂白粉生產裝置及公用、輔助設施,但是由于市場及其他原因,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經研究決定,先期建設8kt/a三氯化鋁、5kt/a漂白粉生產線,故本次驗收為8kt/a三氯化鋁、5kt/a漂白粉生產線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配套的輔助設施。
項目位于新干縣鹽化工業城。廠址南面圍墻緊鄰園區道路,道路寬約20米;東側圍墻外為園區規劃工業用地,目前為山體;西側圍墻外50米處有一條10KV高壓線,240米左右(距公司邊界)有一條鐵路線(京九線),400米左右有一村莊(約70戶,280人),離裝置460米;北面為山體,距邊界30m外為瓦城水庫。
該建設項目位于規劃的化工園區內,廠址周邊500m范圍內除工業用地、園區道路及西北面的瓦城村外無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無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無供水水源、水廠及水源保護區;無車站、碼頭、機場以及鐵路、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及出入口;無基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無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無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
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現有管理機構包括:生產部、安全環保科、銷售部、綜合部、采購部等。
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現有人員30人,其中管理人員7人,生產及輔助生產23人。特種作業人員2人,其中電工1人、電焊工1人。缺壓力容器操作證,本評價報告將在整改中提出要求。
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3人經過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證書見附件。
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立了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環保部,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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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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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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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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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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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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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占偉、謝寒梅、黃香港、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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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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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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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占偉、謝寒梅、黃香港、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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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7.4;主要任務: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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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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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20kt/a三氯化鋁、30kt/a漂白粉、3kt/a納米氧化鋅、3kt/a2-乙基蒽醌新建項目(一期20kt/a三氯化鋁、30kt/a漂白粉項目中的8Kt/a三氯化鋁、5Kt/a漂白粉)。
建設地址:新干縣鹽化城工業園區。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建設規模:8Kt/a三氯化鋁、5Kt/a漂白粉。
建設內容:
(1)生產裝置:三氯化鋁車間(101)、漂白粉車間(102)、液氯汽化車間(104):
(2)公用動力設施:變配電間、循環水系統、尾氣吸收裝置、消防水池、事故池。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結果
本項目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起重傷害、熱灼傷、淹溺、噪聲、粉塵、高溫及熱輻射等危險、有害因素。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腐蝕灼燙等,項目應重點防范的危險為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腐蝕灼燙。
2)重大危險源辨識
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進行辨識,本項目全廠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
3)危險化學品辨識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本項目氯為劇毒品。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本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名錄。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本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氯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本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依據《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03]142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液氯列入高毒物品目錄。
4)危險工藝辨識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本項目不涉及危險工藝。
二、符合性評價結論
1)外部安全條件、總體布局評價結論
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廠址南面圍墻緊鄰園區道路,道路寬約20米;東側圍墻外為園區規劃工業用地,目前為山體;西側圍墻外50米處有一條10KV高壓線,240米左右(距公司邊界)有一條鐵路線(京九線),400米左右有一村莊(約70戶,280人),離裝置460米;北面為山體,距邊界30m外為瓦城水庫。項目廠址所處工業園區為化工集中區,該化工集中區取得了規劃批復。
本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要求。
因此,居民生活不會對本項目生產造成不利影響。
廠區內現有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的要求。
2)采用的安全設施設計水平
本項目已基本采取了安全預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中的對策措施,如相關設備、設施進行了防雷接地,并進行了檢測;但項目建設單位還需增加投入,根據項目安全驗收的要求設置到位。
3)技術、工藝、裝置、設備的安全可靠性
本項目所采用的技術、工藝成熟,生產設備、裝置均經過正規設計或為成套的標準化設備。本項目主要設備選用有設計、制造資質的設備廠家生產的產品,并提供相應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書,能滿足生產要求。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基本經過檢測,但液氯緩沖罐未檢測,且未做登記。
試生產設備運行情況記錄可知,項目生產設施、儲存設施及公用工程總體運行平穩,設備完好,能滿足項目正常生產的運行要求,能確保產品質量和產量符合設計要求。
4)建設項目試生產中發現的設計缺陷和事故隱患及其整改情況
項目經過正規設計、施工和安裝,在經過幾個多月的試生產后,項目的安全設施運行正常,試生產前期準備工作較充分,試生產過程未發現事故隱患。
在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過程中,根據標準和規范要求對一些安全設施的細節方面進行了整改。
5)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后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
該項目試生產過程中,安全設施運行良好,未發生事故。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隱患和問題,企業根據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對這些進行整改,具體詳見附件整改意見回復。這些隱患和問題整改合格后,基本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根據上述評價結果、隱患整改復查情況及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可得出如下結論:
1、建設項目與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2、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影響較小。
3、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中提出的要求予以采納,安全設施處于同行業先進水平。
4、該項目采用成熟工藝,定型設備,在試生產過程中,其安全可靠性較高。
5、根據本項目安全評價結果,結合現場核查發現的隱患情況,企業采取了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隱患和問題已整改到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綜上所述:江西利云實業有限公司8kt/a三氯化鋁、5kt/a漂白粉生產線建設項目試生產后,根據本項目安全評價結果,結合現場核查發現的隱患情況整改到位,具備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和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四、建議及對策
1、該項目按7.2節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對策措施,提高該項目消除和控制各類風險的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期穩定。
2、該項目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據在試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完善安全設施,提高本質安全度。
3、加強對已采用的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對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對安全附件、聯鎖裝置、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定期校驗或標定,確保安全設施完好、有效。
4、按國家相關要求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并專款專用。
5、裝置應按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的要求進行安全標準化工作。
6、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對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加強該項目的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及評估工作。
7、每年要對操作規程的適應性和有效性進行確認,至少每3年要對操作規程進行審核修訂;當工藝技術、設備發生重大變更時,要及時審核修訂操作規程。
8、盡快取得消防部門的驗收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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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