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改擴建工程
發布時間: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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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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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改擴建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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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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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是由江西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在奉新全資建立的子公司,該子公司占地面積8萬m2,約120畝,位于奉新縣馮田經濟開發區,屬于化工集中區。公司主要從事各種深加工鋰產品、鋰電新材料系列產品、動力與儲能電池產品的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朱實貴,建設單位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
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為專業從事金屬鋰及其相關型材、鋰鹽的研發、生產和經營的企業,主要產品和副產品為金屬鋰(工業級、電池級)、鋰型材(鋰帶、鋰片、鋰粒、鋰柱等)、氯化鋰、次氯酸鈉、金屬鈉等。公司原有生產車間有金屬鋰提純車間、氯化鋰加工車間、電解氯化鋰車間等。上述車間均已通過安全驗收。
本次改擴建項目涉及的主體工程及配套的輔助設施為101無水氯化鋰車間(新建)、208氯化鋰倉庫一(原有利用、增加儲量)、211 1#儲罐區(原有利用)、212 2#儲罐區(原有利用)、306鍋爐房(屬于利舊、新增一臺12t蒸汽鍋爐)、308循環水池、302污水處理池。其中原有利用211 1#儲罐區、212 2#儲罐區屬于已經驗收過的,且儲量等未進行改變。
該項目為改擴建項目,使用的原輔材料氯化鋰溶液(含少量的氫氧化鋰)、液堿、次氯酸鈉溶液、鹽酸、氯化鈣溶液、硫酸(用于污水處理);產品包括:無水氯化鋰、無水氯化鈉、8%氨水。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規定,本項目涉及鹽酸、液堿、次氯酸鈉溶液、硫酸、氫氧化鋰溶液等屬于危險化學品,其產品氯化鋰及副產物等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取得奉新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同意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改擴建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函”,2016年1月6日宜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宜市危化項目安條審字[2016]1號通過安全條件審查,2016年4月6日宜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宜市危化項目安設審字[2016]12號通過安全設施設計審查,2018年1月6日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項目試生產方案召開技術評審會,2018年3月10日,專家對試生產方案審查通過并對試生產過程現場技術指導,項目符合試生產條件,可以進行試生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5號令和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贛安監管二字[2012]178號《關于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意見》的要求,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設項目建成后必須進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保證工程在安全生產方面符合國家及地方、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受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其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改擴建工程的安全驗收評價工作。于2018年6月20日~21日組織項目評價組對工程的立項批準文件,設計、施工、監理文件 及企業提供的安全技術及管理、安全檢驗、檢測等資料進行了調查分析和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對現場進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的規定,編制完成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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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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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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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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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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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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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香港、王冠、黎余平、占偉、黃伯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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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黃香港、王冠、占偉、黃伯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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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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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王冠、黎余平、占偉、黃伯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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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8.6;主要任務: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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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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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評價的范圍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改擴建工程的主體工程及配套的輔助設施。主要包括:
(1)生產裝置:101無水氯化鋰車間(新建);
(2)儲運設施:208氯化鋰倉庫一(原有利用、增加儲量);
(3)公用輔助工程:306鍋爐房(采用園區蒸汽管道統一供熱,12t蒸汽鍋爐已報停,見附件說明)、308循環水池(新建)、302污水處理池(新建);
(4)供配電系統中208氯化鋰倉庫一內的變配電間新增一臺S11-M1250KVA變壓器,其余消防系統、供電等公用設施進行符合性評價。
注:其中原有利用211 1#儲罐區、212 2#儲罐區屬于已經驗收過的,且儲量等未進行改變,不在本次驗收范圍。
本評價針對評價范圍內的建筑、設備、裝置所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要求檢查安全設施的配置及相關檢測檢驗情況,審核評價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度、人員培訓、設備管理、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等保障措施,對整個工程安全設施及安全措施進行符合性評價。
項目名稱: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改擴建工程
項目規模: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
項目地址:奉新縣馮田開發區,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廠區內
項目性質:改擴建項目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主體: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
企業法定代表人: 李良彬
投資總額:1904.56萬元人民幣
項目設計單位:九江石化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化工石油醫藥行業乙級,專業甲級
項目施工單位:江西東瑞建設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鋼結構工程)
項目監理單位:九江石化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項目建設時間:2016年10月
項目試生產時間:2018年3月10日~2019年3月9日
安全設施投入:237.6萬元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一、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改擴建工程存在的主要的危險因素是化學腐蝕,此外還存在容器爆炸,高處墜落,淹溺,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火災、車輛傷害等危險因素和噪聲、腐蝕、高溫等有害因素。
2、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等規定,該項目固定式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蒸汽鍋爐、有機熱載體液相爐等為特種設備。
3、本企業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重大事故后果模擬(蒸汽鍋爐爆炸):鍋爐一旦發生爆炸,在10.46m的范圍內,大部分人員死亡,大型鋼架結構破壞;在20.85m的范圍內,內臟嚴重損傷或死亡,房屋柱折斷房架松動;在31.28m的范圍內,輕微損傷,墻裂縫;在41.7m的范圍內,人員輕微損傷,建筑窗框損壞;距離爆炸中心52.13m以外人員和建筑物、設備基本上不會受到傷害屬于安全區。
現鍋爐已報停,報停手續見附件。利用園區集中供熱管道供蒸汽。
5、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結果:本項目針對101無水氯化鋰生產車間和208氯化鋰倉庫一(含變配電室)、306鍋爐房、308循環水池、211罐區、212罐區共6個評價單元進行評價,均屬“一般危險,需要注意”,相對比較安全。
6、根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該項目不涉及屬劇毒品。
7、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辨識,該項目中鹽酸、硫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8、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辨識,該項目不存在一、二、三類監控化學品。
9、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10、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公安部2017年5月11日)辨識,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11、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衛法監[2003]142號辨識,該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2、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國家安監總局安監總管三〔2013〕3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的要求,該項目不涉及危險工藝。
13、根據建設項目周邊環境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分析(危險指數法),計算結果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50m,該項目的周邊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需要。
二、符合性評價結果
該項目按照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進行了立項審查,設立安全審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等;由具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安裝,在設計、施工過程中能夠按照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要求及國家相關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進行,對項目存在的危險因素采取了切實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采用先進工藝,加上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預防、控制危險、有害因素轉化為事故。
1、產業政策、規劃、準入條件
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9號,本項目屬于鼓勵類“鋰等短缺化工礦產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條款,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該項目于2015年2月2日取得奉新縣發改委《關于同意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改擴建工程開展前期工作的函》。
本項目選址位于奉新縣馮田開發區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廠區內,符合園區的產業定位,符合區域規劃。
綜上所述,該項目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產業政策法規規定和規劃的要求。
2、項目設計、施工、建設合法性
本項目屬于改擴建工程,項目經過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后進行試生產。項目建設過程“三同時”落實情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3、選址及與廠外民居、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該項目屬于技改項目,位于現有企業廠區內,廠址與民居的距離滿足距離的要求,與相鄰的企業、道路、公共設施等的距離滿足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4、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設備布置、廠內道路、消防車道、管道敷設等的布置符合規范規定,建構筑物之間的距離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5、建(構)筑物
建(構)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部分場所的布置不符合要求項已提出整改措施,企業已落實整改。
6、工藝及設備、設施
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基本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接地。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基本符合規范的要求。
7、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了相應的消防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配備了防塵防毒面具及防護用品,對部分不符合要求項已提出整改措施,企業已落實整改,作業場所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8、特種設備管理
該項目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由上宜春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中心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特種設備、設施向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了登記,建立了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9、職業危害控制設施
企業正在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對現場有害因素進行較全面的檢測并出具職業衛生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10、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符合要求,安全責任到人,逐級負責;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腐蝕管理、防塵防毒管理、事故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基本到位,現場檢查無違章現象。
三、評價結論
1、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設計的安全設施基本落實,位于化工園區,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2、本項目設計、施工、監理、評價、檢測的資質符合要求。
3、該項目按7.2節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對策措施,現場提出的不符合項已經核實,已全部整改到位,企業應不斷提高該項目消除和控制各類風險的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期穩定。
綜上所述,奉新贛鋒鋰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無水氯化鋰改擴建工程目前生產裝置、安全設施運行正常、有效,具備安全生產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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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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