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
發布時間: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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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驗收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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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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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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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礦業現有營業執照由上高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2016年09月09日頒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923556043276B),營業場所:上高縣翰堂鎮有源村,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許可經營范圍:礦產品、建筑材料、石灰石、礦石加工銷售;水泥用石灰巖、石灰石露天開采。營業執照有效期限為2010年06月15日至2060年06月24日。
富源礦業于2014年9月委托湖南藍天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編制了《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露天開采整改設計及安全專篇》,設計生產規模為50萬噸/年。該設計終了并段后臺階高度20m,生產臺階高度10m,臺階坡面角65°,自上而下分成+180m~+160m、+160m~+140m、+140m~+120m、+120m~+100m、+100m~+80m五個臺階。
富源礦業于2015年進行了整改工程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且2018年進行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2018年5月15日原宜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贛)FM安許證字[2006]C356號),有效期為2018年05月15日至2021年05月14日。
2019年6月,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煤田地質局一九五地質隊編制了《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礦山生產能力由50萬噸/年提高到90萬噸/年,并于2019年12月30日換發了生產規模為90萬噸/年的采礦許可證。換證后的富源礦業礦區范圍由6個拐點圈定,礦區面積0.1527km2,開采深度+231m~+80m;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采礦許可證證號為C3609232008127220024264。礦區范圍拐點坐標見表2-1。
表2-1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表
2020年1月,富源礦業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對擴建工程進行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江西省煤礦設計院于2020年5月提交了《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和《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以下簡稱:《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和《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于2020年5月16日由宜春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進行了評審,并經宜春市應急管理局批復,批復號為:宜市應急非煤項目審[2020]41號。
由于礦山基建施工過程中發現+145m平臺作為首采鑿巖平臺,整改工程量大,且不能充分利用現有平臺,因此,富源礦業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對首采平臺及部分臺階高度進行調整。2020年9月,江西省煤礦設計院編制了《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以下簡稱:《設計變更》)。
《設計變更》于2020年9月29日由宜春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進行了評審,并經宜春市應急管理局批復,批復號為:宜市應急非煤項目審[2020]58號。2020年1月,天寅礦業委托江西省煤礦設計院編制了《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和《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于2020年5月經過宜春市應急管理局組織的專家評審通過,并于2020年6月2日經宜春市應急管理局批復,批復號為:(宜市應急非煤項目設審[2020]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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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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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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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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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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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許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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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黎余平、黃伯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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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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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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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紀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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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10月10日組織評價專家組對該建設項目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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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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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礦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員;建設項目遵循《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規定,其“三同時”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礦山電源及其配電系統、排土場屬于利舊工程。綜上所述,該礦山無《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中否決項。
本報告對“三同時”程序、礦山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礦巖運輸系統、供配電、總平面布置、通信系統、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排土場、安全管理等11個方面的107項內容進行符合性評價,其中,無關項8項,不符合項有4項,合格項95項。除去無關項,不符合項占檢查項總數的4%,符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規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規定的“不符合”項少于檢查項總數5%的要求。
結論: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符合《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和《上高縣富源礦業有限公司露天開采擴建工程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變更)》以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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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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