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對江西省高速實化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大廣高速南康北服務區東(LNG)加氣站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該項目 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和爆炸、中毒窒息、電氣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低溫凍傷等;主要有害因素有有害物質、噪聲等。需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 2、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版)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2013年版)的要求,LNG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3、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2020年版)的規定,該項目 LNG屬于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4、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規定,該項目 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5、依據公安部頒發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辨識,該項目 不涉及易制爆化學品。 6、依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規定,該項目 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7、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年修訂版)》,該項目 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8、依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中的規定,該項目 不涉及高毒物品。 9、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規定,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天然氣,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0、采用危險度評價法進行評價,儲氣罐屬高度危險程度。 11、加氣站總體布局合理,廠內通道運輸物流、人流順暢。站區內平面布置中各建(構)筑物、設備間的防火距離符合要求,人員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安全要求。 12、在消防器材的配置上,加氣站按照消防標準配置了滅火器材,能夠滿足消防的需要。 13、電氣設備設有多種保護和接地,建筑物、設備、管道的防雷接地和靜電接地按規范進行了設置,接地的設置和接地電阻符合規范的要求。 14、針對危險物質儲存和運行過程中的危險因素,加氣站采取了相應安全措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壓力表、安全閥等進行了校驗,設備設施在運行正常和安全監控掌握當中,加氣站總體危險有害因素和程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圍,項目公用工程、安全設施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15、加氣站設置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了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安全技術規程,編制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了演練,配備了事故應急設施、器材,人員經過相應的培訓。安全管理方面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6、加氣站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三同時”報批,企業能夠按照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 項目安全驗收評價結論 江西省高速實化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大廣高速南康北服務區東(LNG)加氣站所涉及的安全條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安全裝置和安全措施以及公用工程能夠滿足該項目 正常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的需要,加氣站的安全管理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建議企業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議和安全設施方面的對策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技術、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識,維護好安全檢測、控制和報警聯鎖設施,進一步提高項目本質安全度,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綜上所述,江西省高速實化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大廣高速南康北服務區東(LNG)加氣站安全設施設計專篇設計的安全設施落實,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驗收條件。 現場照片 右一:謝寒梅 左一:鄭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