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宏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產360萬支照明燈具和集成電路生產項目
發布時間:2016-06-23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省宏旺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新建年產360萬支照明燈具和集成電路生產項目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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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宏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為(香港)宏旺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司擬投資21001.63萬元人民幣在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城南工業園新建新建年產360萬支照明燈具和集成電路生產項目,項目占地面積為24772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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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朱小華 |
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程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朱小華 |
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朱小華、辜剛 |
技術專家: |
黎余平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朱小華、辜剛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16.1.12;
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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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新建年產360萬支照明燈具和集成電路生產項目
建設規模:年產產值2億元的LED商業照明燈具(包含面板燈60萬盞,投射燈200萬盞,日光燈管100萬支等)。圍繞移動互聯網、信息家電、三網融合、物聯網、智能電網和云計算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點領域的應用需求,研發網絡通信芯片、數模混合芯片、傳感器芯片等高性能專用集成電路產品。
建設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云山經濟開發區城南工業園
企業名稱:江西省宏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饒海山
項目占地面積: 24772m2
項目預算總投資:21001.63萬元人民幣。
建設單位:江西省宏旺科技有限公司
可研報告編制單位:江西省宏旺科技有限公司
評價結論:
項目危險、危害性評價匯總:
對江西省宏旺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建年產360萬支照明燈具和集成電路生產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通過對項目的重大危險源辨識表明,檢修用的乙炔、氧氣為重大危險源物質種類,危險物質量未達到臨界量,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2、本項目涉及的物料無易制毒化學品;無監控化學品;無劇毒化學品;無易制爆品;乙炔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本項目不屬于化工及危險化工工藝。
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觸電、起重傷害、車輛傷害、淹溺、灼燙、中毒窒息、噪聲、高低溫等。同時存在人為失誤和管理缺陷。
3、預先危險分析結果:
①生產工藝單元的生產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中,由于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基本上控制在Ⅱ類安全臨界狀態及以下。
②施工過程單元存在火災、爆炸、車輛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坍塌、觸電、高處墜落、起重傷害溺等九項危險因素,爆炸、坍塌、起重傷害等三項危險等級均為Ⅲ~Ⅳ級;其余為Ⅱ~Ⅲ級。
4、在評價人員選定的主要作業場所中,由于要求認真按操作規程操作,擬設置安全保護設施、要求維持安全設施的有效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作業場所的安全風險,作業條件危險性屬于一般危險的作業。
5、項目選址符合相關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建設項目“三同時”備案的選址要求。
6、該項目總平面布置及防火距離、消防道路,建(構)筑物的耐火等級、抗震設計符合標準、規范的要求。
7、該項目供電方案給水、排水設施、壓縮空氣生產設施均滿足項目的需要。公用工程、輔助設施與項目相配套。
8、項目的其他勞動安全措施符合規范要求。
9、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機械傷害、起重傷害。應重點關注的安全對策措施為:機械設備傳動部位應設置安全防護措施;電梯應配齊安全設施,安裝控制、報警與連鎖保護裝置。
評價結論:
1、項目采用安全可靠、技術先進、操作管理方便的成熟工藝;
2、項目具有清潔生產、環境污染小的特點;
3、項目選址符合當地工業規劃,外部環境相對安全;
4、該項目完全符合國家有關資源配置利用、結構調整、節能環保等諸多有關政策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綜上所述,江西省宏旺科技有限公司在以后的項目建設和運行階段,如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江西省宏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產360萬支照明燈具和集成電路生產項目建成后能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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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6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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