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年產2萬噸異壬酸項目(一期)
項目地址: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水湖工業園化工園區
項目規模:2萬噸/年異壬酸
項目性質:新建項目
項目投資估算總額:41242.5萬元人民幣
投資主體: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股份有限公司
占地面積:185164.6234 m2(合277.746畝)
法定代表人:鄒道文
可研、總圖單位: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
評價結論及建議:
8.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簡述
1、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該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學灼傷、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高(低)溫灼燙及有毒物質、噪聲、高溫、粉塵等。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是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學灼傷,應重點關注本評價報告在建筑防火、防爆、防毒、防灼傷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2、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及附表規定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進行辨識,本項目中的化學品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經辨識,本項目儲存的物料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本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一氧化碳屬于高毒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本項目中的甲醇、一氧化碳、氫氣、天然氣列入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
3、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依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及《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要求,該項目生產工藝中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中的氧化、裂解、烷基化工藝。
4、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本項目儲存單元罐區構成四級重大危險源。
8.2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1、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版)2013年修改》的規定,本項目符合當前國家的產業政策,受到國家的支持。該項目2019年01月25日在贛江新區行政審批局進行了備案登記,并取得了《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該項目擬建于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水湖工業園化工園區,屬于規劃的化工園區。因此,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2、廠址選擇符合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廠址具有滿足生產、消防及生活及發展規劃所必需的水源和電源,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要求。該項目計算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最大為370m。該項目對周邊環境的防護距離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相關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該范圍內無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等八類區域。
3、車間四周設有主、次干道,形成環形通道,并相互連接;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等獨立設置,分區明確、合理;各建(構)筑物耐火等級、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擬建項目的總平面布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4、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異壬酸項目(一期)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采用的工藝技術、生產設備設施成熟,國內有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相對較小。
5、預先危險分析表明多數單元的風險等級為I~II級,屬于安全的或臨界的。但是甲類罐區及生產裝置的火災爆炸危險、中毒窒息危險等級為Ⅲ,處在危險狀態,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6、危險度評價結果為:INA生產裝置、甲醇裂解制氣裝置、罐區的危險分值大于16分,屬于高度危險; CO/H2壓縮廠房的危險分值處于10~15分之間,屬于中度危險,其余危險分值小于10分,屬于低度危險。
7、重大事故后果計算分析
根據軟件計算,本項目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370m;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350m;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3´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310m。
8、該項目原輔料甲醇、二聚異丁烯、氮氣、R22、天然氣,中間產品氫氣、一氧化碳,副產品辛烷、2,4,4-三甲基-1-戊烯、2,4,4-三甲基-2-戊烯(三者混合物)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9、安全條件的評價結果
1)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異壬酸項目(一期)擬建于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水湖工業園化工園區,本項目為新建工程,擬建廠址周邊大多為園區規劃用地,本項目安全距離內無珍稀保護物種和名勝古跡,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無民用居住區,無珍稀保護物種和名勝古跡。
企業與周邊企業之間間距滿足《建筑防火設計規范》、《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的要求;項目及周邊沒有壓覆礦產資源;項目周邊無河流、基本農田保護區、畜牧區、漁業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項目周邊1000m范圍內無湖泊、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無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保護的其他區域;該項目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等相關標準要求的要求。
2)主要生產裝置、設施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
8.3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異壬酸項目(一期)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
8.4建議
1、該項目應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并經安監部門進行設計審查,設計審查通過后,始能開工建設。
2、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標準和規程、規范的要求,按審定的設計文件施工,在建設中嚴把施工質量關,確保建設的安全順利,使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的規定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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