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賓有限公司新建年產25萬立方米中(高)密度纖維板項目
發布時間:2021-03-1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羅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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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新建年產25萬立方米中(高)密度纖維板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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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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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賓有限公司(原有)是由香港益南集團與宜春市國有資產有限公司合資組建的中外合資企業。企業的歷史沿革及發展軌跡源于宜春中密度纖維板廠。曾用名“霍曼內特有限公司”。2003年4月德國 HWH公司退出合資,改由新加坡羅賓集團與江西省宜春市林業國有資產有限責任公司合資經營,外方占 70%股份,中方占 30%股份,公司名稱更名為羅賓有限公司。
在我國纖維板行業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羅賓有限公司積極響應宜春市政府號召,退城入園,將原有的連續平壓纖維板生產線搬遷到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同時對現有生產線進行技術升級,新建干燥尾氣清潔系統,進一步完善壓機尾氣清潔系統,通過對尾氣和污水達標處理,實現綠色發展和清潔發展,打造當地的環保示范標桿企業,不但滿足現有規范的要求,而且滿足即將出臺的《人造板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新要求,進一步鞏固公司在我國纖維板行業的骨干企業地位,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場美譽度和影響力,切實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和企業社會責任,成為環保和安全生產標桿企業。
在我國纖維板行業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羅賓有限公司積極響應宜春市政府“退城入園”的號召,公司于2017年 12月31日停產至今,公司原有的全套引進的連續平壓纖維板生產線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未能充分發揮資產價值,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擬將原年產22萬立方米中(高)密度纖維板生產線搬遷到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同時進行升級改造,將生產規模增加到年產25萬立方米中(高)密度纖維板。原項目中(高)密度纖維板產品厚度范圍為4.0mm~30.0mm,滿足國內市場對高檔中、厚密度纖維板的市場需求。同時搬遷的還有與生產線配套使用的年產5萬噸甲醛生產線,用于生產板材所需脲醛膠的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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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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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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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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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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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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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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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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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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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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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1.3;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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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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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羅賓有限公司新建年產25萬立方米中(高)密度纖維板項目
建設單位:羅賓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夏靜弟
建設性質:搬遷技術升級項目
建設地點:江西省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行業類別: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代碼:2022)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規模及產品方案:年產25萬立方米中(高)密度纖維板(高檔環保中(高)密度纖維板)、低壓三聚氰胺浸漬紙貼面板600萬m2。
產業政策:高(中)密度纖維板是國家在“八五”、“九五”計劃中列入產業政策扶持的項目,依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本)》,該項目屬于當前國家允許類的產業。
羅賓有限公司新建年產25萬立方米中(高)密度纖維板項目2019年7月2日取得了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備案的文件,項目統一代碼:2019-360999-20-03-013244。該項目備案文件見附件。
該項目擬在江西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進行建設,于2020年取得了宜春市自然資源局頒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文件號:地字第36090120200009(工)號,許可證見附件。
《羅賓有限公司新建年產25萬立方米中(高)密度纖維板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平面布置圖由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編制,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 91110000717824744L-18ZYJ18,資質證書見附件。
該項目總投資46983.26萬元人民幣。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安全評價結論:
1)依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品名表》,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為10%氨水、脲醛樹脂、三聚氰胺改性脲醛樹脂、甲醇、燒堿、甲酸、甲醛溶液(37%)、柴油等。
2)經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年版),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品;不涉及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該項目甲醛屬于高毒物品。
3)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通過對該項目可研及企業相關資料分析,該項目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甲醇。
4)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3號),通過對該項目可研進行分析,該項目甲醇氧化制甲醛生產工藝屬于氧化工藝。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定義得出結論如下:該項目危險化學品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6)通過采用預先危險性分析法分析了各生產裝置子單元危險等級:纖維板裝置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粉塵爆炸、物體打擊、觸電、高處墜落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中毒和窒息、粉塵、機械傷害、車輛傷害危險程度為Ⅱ級;貼面板裝置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粉塵爆炸、觸電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中毒和窒息、粉塵、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危險程度為Ⅱ級;甲醛生產裝置子單元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事故的的危險等級為Ⅲ級,灼燙、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的危險等級為Ⅱ級;制膠生產車間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灼傷(物理灼燙、化學性灼傷)、機械傷害、中毒和窒息危險程度為Ⅱ級;電氣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繼電保護動作異常、絕緣污閃事故、全廠停電事故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觸電、電氣誤操作、無功電容器爆炸危險程度為Ⅱ級(臨界的);儀表自動控制子單元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危險程度為Ⅲ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DCS/PLC系統錯誤、DCS/PLC系統運行不正常、自動控制調節裝置運行不正常危險程度為Ⅱ級(臨界的);Ⅲ級是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損壞,要立即采取防范對策措施;Ⅱ級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通過采用危險度分析,甲醛裝置固有危險程度等級為Ⅰ級;
8)根據《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13861)的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的規定,該項目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為:火災、粉塵爆炸、(容器及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一般危險因素為: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車輛傷害和淹溺、坍塌。參照《職業衛生名詞術語》(GBZ/T 224-2010)、《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衛法監發[2002]63號)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接觸限值 第1部分 第2部分》,該項目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為:高溫、毒物、粉塵;一般有害因素為:噪聲與振動。
9)依據3.7節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計算,該項目個人風險等值線均未超出廠界、社會風險曲線未出現;采用《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依據標準甲醇罐區、甲醛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居民區、人員密集區域等環境敏感場所距離為60m;周邊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30m;結合該公司總平面和周邊情況可以看出,該公司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無上述場所。。
10)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建設和設計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盡快完善。
11)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自動控制系統、檢測儀器、儀表、聯鎖裝置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羅賓有限公司新建年產25萬立方米中(高)密度纖維板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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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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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