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鋒電池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億瓦時高容量鋰離子動力電池項目
發(fā)布時間: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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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贛鋒電池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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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6億瓦時高容量鋰離子動力電池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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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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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贛鋒電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于2011年6月注冊成立,是江西贛鋒鋰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座落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開發(fā)區(qū),專業(yè)從事于新型鋰離子電池的研發(fā)、生產和經營,主要產品為磷酸鐵鋰電芯、動力電池組、電池管理系統(tǒng)、儲能電池組及風光電儲能系統(tǒng)等。公司于2016年新建“年產6億瓦時高容量鋰離子動力電池項目”,轉移從事于新型鋰離子電池的研發(fā)、生產和經營,主要產品為磷酸鐵鋰電芯、動力電池組、電池管理系統(tǒng)、儲能電池組及風光電儲能系統(tǒng)等,現有多項研發(fā)產品已獲得國家專利。該項目已取得新余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高新區(qū)發(fā)改局關于江西贛鋒電池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億瓦時高容量鋰離子動力電池項目備案通知書》(余高發(fā)改字[2016]60號)。根據項目備案內容:項目計劃投資50000萬元人民幣,固定資產投資28843.43萬元,流動資金21156.5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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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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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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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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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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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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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王 冠、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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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黃香港、王 冠、、戴 磷、馬 程、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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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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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王 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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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4.15-2019.8.26;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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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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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建設單位:江西贛鋒電池科技有限公司
企業(yè)性質: 其它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名稱:年產6億瓦時高容量鋰離子動力電池項目
項目地址:新余市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陽光大道2551號
項目性質:新建
法定代表人:沈海博
項目投資:項目計劃投資5億元人民幣,固定資產投資28843.43萬元,流動資金21156.57萬元
安全設施投資:擬投資1000萬元
占地面積:本項目建筑面積項目建筑面積約189.73畝。
評價結論及建議:
7.1項目危險度評價
通過對江西贛鋒電池科技有限公司年產6億瓦時高容量鋰離子動力電池項目的危險、有害分析和定性、定量的安全評價,其結果為:
1、該項目存在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燙、電氣傷害、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等危險有害因素。
2、重大危險情況分析
(1)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要求。該項目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場所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該項目涉及的電解液、氮氣(液化的)屬于危險化學品,項目不涉及劇毒物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易致爆化學品、監(jiān)控化學品。
(7)根據《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2013年完整版)的規(guī)定,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工藝。
3、根據預先危險性分析評價,評價單元的風險等級為II級,屬于臨界的。
7.2項目各單元評價結果
1、該項目位于規(guī)劃的工業(yè)園區(qū),符合當地規(guī)劃的要求。
2、該項目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總平面布置總體防火間距,廠區(qū)各建(構)筑物的布置按各裝置、工藝要求,進行功能分區(qū),能滿足總平面布置及建構筑物規(guī)范的要求。
3、該項目工藝,技術成熟,無淘汰設備,該項目已經新余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備案,符合國家產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
4、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yè),行業(yè)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yè)目錄》(2013年版)中涉及的行業(yè)。項目使用的危險化學品電解液未列入《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目錄中。因此本項目不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范圍。
5、該項目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第6章安全對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事故發(fā)生的概率及嚴重程度。
6、該項目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
7.3評價結論
該公司建設設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36號令(77號令修改)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從安全生產角度,該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該項目潛在的危險在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整個建設工程可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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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9.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