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 55 萬噸氨醇技術升級改造項目
發布時間: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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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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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 55 萬噸氨醇技術升級改造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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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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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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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夏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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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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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周紅波、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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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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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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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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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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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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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9.11.30;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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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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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強化工)所在地位于湖北當陽市經濟開發區壩陵工業園區規劃的化工園區內;華強化工現有造氣采用 UGI 間歇爐工藝,生產環境差、能耗高。工藝相對落后,吹風階段排出的二氧化碳多,煤的利用率低。根據《化肥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合成氨行業準入條件》和《石油和化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意見》,認真落實《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公司利用“長江大保護”之機,淘汰固定床間歇氣化工藝,采用先進煤氣化工藝,提高裝備的整體水平,提高碳轉化率。華強化工擬按照年產 55萬氨醇能力對現有裝置進行等量產能置換和技術升級改造,分兩期建設,一期改造升級 40萬噸/年合成氨,二期改造升級 15萬噸/年甲醇。通過原料路線結構技術升級改造來實現華強化工 全部產能置換,降低中間氨醇產品生產制造成本,技術改造后不增加現有產能。
建設項目名稱: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 55萬噸氨醇技術升級改造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
法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當陽市錦屏大道1號
建設地點:擬建廠址位于湖北當陽市經濟開發區壩陵工業園區規劃的化工園區內,位于華強化工已建電廠東側及北側的空地;中心經度111.84831°、中心緯度30.829451°
行業類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中C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
建設性質:改建(危險化學品生產)。
建設規模:年產55萬噸氨醇原料路線清潔化升級改造,分兩期實施,一期改造搬遷40萬噸/年液氨裝置;二期改造搬遷15萬噸/年甲醇裝置
產品方案:該項目主要以晉城 9、15#無煙煤為原料。一期采用碎煤加壓固態排渣氣化工藝生產粗煤氣,粗煤氣通過變換冷卻、低溫甲醇洗、液氮洗工藝得到氨合成所需的合格原料氣生產液氨。低溫甲醇洗副產的酸性氣體生產硫酸。液氮洗分離出的 LNG 作為產品外售。二期采用碎煤加壓固態排渣氣化生產粗煤氣,粗煤氣通過變換冷卻、低溫甲醇洗、深冷分離工藝得到甲醇合成所需的合格原料氣生產甲醇。深冷分離出的 LNG 作為產品外售。低溫甲醇洗副產的酸性氣體生產硫酸。
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 55萬噸氨醇技術升級改造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擬建廠址位于湖北省當陽市壩陵工業園區,位于華強化工已建電廠東側及北側的空地。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氫氧化鈉、雙氧水、煤氣(粗煤氣、變換氣、合成氣等)、氫氣、氧氣、氮氣(壓縮的、液化的)、硫化氫、二氧化碳(壓縮的)、二氧化硫、三氧化硫、LNG、甲醇、硫酸、液氨、氨水、次氯酸鈉、柴油等;該項目產品LNG、液氨、硫酸、甲醇、氨水(14.5%)均屬于危險化學品,屬于危化品生產、儲存項目;該項目建成后運行前,項目單位應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該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學灼傷、熱灼燙(凍傷)、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起重傷害、淹溺、坍塌、噪聲、粉塵、高溫熱輻射、電離輻射、電磁輻射等。
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5萬噸氨醇技術升級改造項目2019年6月21日取得了當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項目備案的文件,該項目備案的通知見附件。
該項目擬建廠址位于湖北當陽市經濟開發區壩陵工業園區(化工園區),于2019年8月取得當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選址意見書見附件。
《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 55萬噸氨醇技術升級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平面布置圖由賽鼎工程有限公司編制,賽鼎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甲 級 證 書 20420070004,資質證書見附件。。
該項目擬投資299465.72萬元人民幣,該項目規劃面積41.14公頃,項目占地面積31.67公頃。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安全評價結論:
1危險、有害因素受控程度分析
通過對該項目生產過程情況分析,該項目存在一定的危險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措施及預防手段的基礎上,項目的危險、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9.2.2建設項目法律法規的符合性
1. 該項目為企業生產原料線路升級調整改造、產能置換工程項目,依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該項目屬于鼓勵類。因此,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 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55萬噸氨醇技術升級改造項目2019年6月21日取得了當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項目備案的文件。
3. 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 55萬噸氨醇技術升級改造項目擬建廠址位于湖北當陽市經濟開發區壩陵工業園區(化工園區),于2019年8月取得當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選址意見書見附件。
4. 該項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均存在有居民;項目選址范圍內有零散分布的民居,規劃界區內目前有三條電力線:10kV何畈線(桿高10m)、35KV華直華強線(桿高30m)和110kV高壓鐵塔線(桿高35m);界區外為35kV華直鳳凰線(桿高30m),應在試生產前完成拆遷和改線。當地政府已出具該公司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范圍內居民搬遷承諾函。界區內民居搬遷后不存在不能滿足外部防護距離要求的情況。
5.擬采用的技術及設備先進、工藝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擬采用的配套及輔助工程能夠滿足該項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6.該項目投產后,正常情況下對周邊自然環境的污染較小,與周邊居民生活的相互影響較小。
7.該項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補充的安全技術措施,已在本報告作了詳細說明,希望建設和設計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盡快完善。
8. 建議下一步設計、施工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將可研報告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認真學習和演練;生產運行過程中,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和自動控制系統、檢測儀器、儀表、聯鎖裝置靈敏好用,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綜上所述,華強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年產 55 萬噸氨醇技術升級改造項目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條件審查,符合國家和省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安全審查辦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必須按照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從安全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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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2019.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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