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縣盧家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
發布時間:2020-07-2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永豐縣盧家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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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區位置地理坐標為:東經115°28′6.05″-115°28′10.2″,北緯27°16′46.23″-27°16′51.62″。礦區范圍由K1~K6六個拐點圍成,礦區面積為0.0117km2,礦區內有約0.5公里的鄉村公路連接永豐縣縣城至藤田鎮的水泥公路。交通條件較為便利。
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為一新建礦山,礦區范圍內局部有少量的取土作業。
礦區范圍北西側附近有廠房和民房,距離150m,周邊無其他礦權,周邊遠離自然保護區、風景區及大型地表水域。西北側150m一池塘。有一條通信光纜通過礦區范圍內。礦區300m范圍無其它采礦權礦區,在礦區外西側水平距離約120m有一條110kV的高壓線,南側270m為撫吉高速,東北側250m為S225永藤公路,1000m可視范圍內無鐵路通過。
礦山開采不需爆破,礦巖采用挖掘機直接挖掘裝車運輸至制磚生產線礦倉。礦山露天開采周邊環境一般。
該礦開采的礦體為磚瓦用粉砂巖礦,不含有毒,有害物質,對周邊環境無大的影響。
該礦山為新建礦山,2018年11月吉安市地質隊編制了《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儲量詳查地質報告》,2020年3月委托江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九一五地質大隊編制了《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2020年6月3日永豐縣國土資源局下發《采礦許可證》(C3608252020067100149996),有效期至2021年6月3日。根據《采礦許可證》,礦區由6個拐點圈定,礦區面積:0.0117平方公里,開采深度:由+105m~+85m標高,生產規模6萬噸/年。
永豐縣盧家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擴建磚廠項目于2018年10月16日取得永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通知書,項目備案號:2018-360825-50-03-025787。
根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礦山根據礦區地形、地質條件,礦床埋藏條件和礦體產狀,采用露天開采方式,公路開拓汽車運輸,自上而下、水平分臺階采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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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鄧飛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鄧飛 |
報告審核人: |
李永輝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鄧飛、陳浩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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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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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鄧飛、陳浩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0年4月21日首次現場勘查,收集資料,2020年7月出具正式評價報告。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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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為新建露天礦山,2018年11月吉安市地質隊隊編制了《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儲量詳查地質報告》,2020年3月委托江西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九一五地質大隊編制了《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2020年6月3日永豐縣國土資源局下發《采礦許可證》(C3608252020067100149996),有效期至2021年6月3日?,F按有關要求,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履行安全生產“三同時”手續,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永豐縣盧家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與本中心簽訂安全預評價委托書和評價合同,委托本中心對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進行安全預評價。
依據礦山保有資源儲量規模、開釆技術條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礦山年生產規模為6萬噸/年。
產品方案為粉砂巖原礦。
礦山露采服務年限4年。
根據儲量地質報告、儲量估算圖、儲量評審及礦體埋藏條件,儲量估算礦體標高位于+105m~+85m,確定本礦開采深度為+105m~+85m標高。
根據生產加工廠的布置、礦山資源儲量分布情況及地形地貌情況,礦山首采地段為現有露天采場南側,礦床首采階段設計開采順序為從上至下,逐層水平臺階式開采。
工作面推進方向由北西向南東依次推進,形成由上自下水平分層逐層臺階式開采,避免采礦活動暴露于撫吉高速。
礦區屬丘陵地貌,礦體近地表出露,根據礦體賦存特征和礦區地表、地形條件,將礦床開采方式定為山坡露天開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層、分臺階式開采方法,做到“采剝并舉,剝離先行”。
露天采場采剝工作采用液壓挖掘機挖掘、自卸汽車運輸的常規作業方式。
生產工藝流程
開拓運輸公路挖掘機清表、剝離挖掘機挖掘挖掘機裝車自卸汽車運輸制磚廠礦倉。
根據開采范圍內礦巖的物理力學性質、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開采服務年限,以及采用的主要采剝設備等因素,確定露采境界邊坡參數如下:
1)臺階高度:8m;
2)臺階坡面角:65~70°;
3)平臺寬度:設置2級安全平臺,安全平臺寬度3m,無需設置清掃平臺,安全平臺標高分別為+93m、+101m。
4)最小底盤寬度≥40m;
5)采場終了邊坡角:55o。
礦山采用露天開拓,礦體賦存標高為+105m~+85m,根據礦區地形,+105m~+100m采用山坡露天開采,+100m~+85m采用凹陷露天開采,封閉圈為+100m標高。
+105m~+85m山坡露天開采時,設置截排水溝采用自然排水。
+85m?+100m標高礦石處于侵蝕基準面之下,不能自然排水,需采用抽水機進行機械排水,選用ISW200直聯離心泵兩臺,一臺工作,一臺備用。該泵為電動驅動,揚程20m,流量400m3/h,功率37Kw,布置于采礦權1-2號拐點中部附近采坑內,連接直徑20cm水管,將采礦底坑內大氣降水抽入礦區北側排水溝,連接礦區西北部排水系統,自然流入北側水塘內。
設置排土場1個,位于礦區北西部80m處,為原民間采礦破壞區域,占 地面積1500m2,作為土地復墾所需地表表土堆放場所。排土場最大堆高3m, 平均可堆高2m,前緣最大坡度30°,排土場理論容積約3000m3,因該排土場堆土高度較低,該排土場不設計重力擋土墻。
通過對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建設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該項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滑坡和坍塌、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火災、淹溺等。
2)該項目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粉塵、噪聲與振動、不良作業環境,如高溫、雷擊對礦山人員的傷害和其他不利的環境因素等。
3)需要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滑坡和坍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粉塵。
1)礦山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實現安全管理科學化、標準化。礦山企業必須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2)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采剝并舉,剝離先行,臺階或分層高度應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要求。
3)采場最終邊坡角、工作邊幫坡角應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要求。
4)礦山總圖布置、采場及開采工藝、防排水應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及相關標準要求。
5)采礦場布置在軟弱地質、斷層和破碎帶等不良圍巖時,必須采取穩定圍巖的技術措施。
6)高陡邊坡臨邊和礦區開采邊界設置欄桿,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
7)《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未提出詳細的排土場建設方案。在下一步安全設施設計時需對排土場進行較為詳細的設計。
8)有一條通信光纜通過礦區,礦山應與光纜產權單位聯系移出開采區至安全區域。
9)南側270m為撫吉高速,東北側250m為S225永藤公路,礦山應制定合理開采路線,避免礦山開采區暴露在兩條公路視野內。
10)凹陷開采采用機械排水時,按照《安全規程》要求必須設置兩條排水管路,一條排水,一條備用。架設兩條排水泵供電線路,一路正常使用,一路備用。
11)選擇的排土場位置下方有池塘,應采取必要的環保和安全措施,避免廢土堆放對池塘造成污染。
12)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為新建工程建設項目,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需按照“三同時”要求,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并編制安全設施設計。
永豐縣盧家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建設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和存在的有害因素有在采取《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礦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和本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后,能得到有效控制。永豐縣盧家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永豐縣盧家園磚瓦用粉砂巖礦露天開采工程建設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
礦山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礦山露天開采的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的編制,經審查合格后,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嚴格按設計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各系統工程質量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礦山安全設施應通過安全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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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0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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