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空氣天津濱海有限公司升級淘汰落后產能項目
發布時間:2021-05-10
項目名稱 |
液化空氣天津濱海有限公司升級淘汰落后產能項目安全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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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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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空氣天津濱海有限公司是由液化空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于2005年在天津投資建立的全資子公司,公司現有空分裝置于2007年4月建成投產。
經過十多年的運行,公司現有空分裝置的主要設備即將達到15年的運行年限,經過液空集團整體經濟和技術評估,對現有生產裝置進行技術升級改造工作,改造工作主要采用法液空技術設計和建造一套46000Nm3/h等級的空分裝置。
本項目廠區占地面積約25067.40 m2,項目總投資約45000萬元。本項目生產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氧(危險化學品序號2528)、氮(危險化學品序號172)、氬(危險化學品序號2505),因此屬于危險化學品新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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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方忠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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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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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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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孫喆、袁維琴、李彬、鄧學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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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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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檀廷斌、曾華玉、應宏、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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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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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方忠業、孫喆、袁維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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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1.04;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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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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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本項目外部周邊情況和自然條件滿足項目要求。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50160-2008(2018版)、《深度冷凍法生產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GB16912-2008等規定,本項目對周邊各類防護目標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風險基準要求,滿足相關標準規范的距離要求。
本項目設備、設施、建(構)筑物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深度冷凍法生產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GB16912-2008等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本項目采用的工藝已在國內有投產,運行正常,其工藝選擇合理,自動化控制水平較高,工藝聯鎖措施較安全可靠,工藝較成熟,安全性較高。雖然項目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已確定的和本報告提出的補充安全對策措施后,這些危險、有害因素能夠控制到人們可以接受的程度。
總體結論:從安全生產角度,液化空氣天津濱海有限公司升級淘汰落后產能項目在落實擬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及本報告提出的補充安全對策措施后,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第45號令)所規定的建設項目安全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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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05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