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擴建項目
發布時間:2021-05-28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 |
項目名稱: |
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擴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
簡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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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以下簡稱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為開采多年山坡露天礦山,主要產品為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區位于泰和縣城區125º方向,直線距離約27.5km處,行政區劃隸屬泰和縣上圯鄉管轄。礦區地理坐標:東經115°05′59″~115°05′43″,北緯26°37′43″~26°37′35″。
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開采方式為山坡露天開采,主要生產建筑石料用灰巖。采用深孔爆破作業,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機械鏟裝,汽車運輸。
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現持泰和縣自然資源局于2020年10月18日為其延續換發了《采礦許可證》(證號:C3608262015117130141116),生產規模由12.0萬m3/a,礦區面積0.0602km2,開采標高+220~+130m。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砂巖。有限期至2022年11月17日。
2016年2月,江西省冶金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露天開采初步設計》設計范圍為礦山采礦許可證范圍內2線以南區域,采礦標高+220~+130m。本次擴建范圍擬對礦區范圍北東側,2線至3線區域范圍進行設計。
2019年5月,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核工業地質局二六三大隊編制并提交了《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建筑用砂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以下簡稱《資源儲量核實報告》)。
2019年7月,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核工業地質局二六三大隊編制并提交了《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建筑用砂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三合一方案》)?!度弦环桨浮窋M礦山生產規模為12萬m3/a,開采年限為4.3a,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公路開拓汽車運輸,深孔爆破作業,機械裝礦,最低開采標高為+130m、臺階高度10m。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和要求,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贛安中心”)對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擴建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
“贛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組建了項目評價組,評價人員自2021年5月16日對擬建項目的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勘查,收集安全預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按《安全預評價導則》(AQ8002-2007)要求,依據委托方提供的《三合一方案》等其它相關資料,評價組對項目資料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研究,在初步進行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的基礎上,劃分了評價單元,選擇了評價方法;對該項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并預測其危險度;評價建設項目生產系統、生產工藝的安全設施、設備是否符合相關法規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編制了《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擴建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
為了保證評價報告質量,報告形成初稿后,組織人員對評價報告進行了內部審核,經由技術負責人、過程控制負責人審核,形成了本報告。
在評價過程中,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的領導和相關人員給予了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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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鄧飛 |
技術負責人: |
管自強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鄧飛 |
報告審核人: |
李永輝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鄧飛、陳 浩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李永輝 |
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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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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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完成時間:2021年5月16日;
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 |
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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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評價對象及范圍:
本次安全驗收評價對象:《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建筑用砂巖礦礦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三合一方案》)涉及的泰和紅寶實業有限公司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擴建項目。
評價范圍:評價內容僅涉及《三合一方案》擬定的開采工藝、安全設備設施以及礦山安全管理。
依據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采礦許可證》劃定的礦區范圍(水平范圍:X=2947003.98-2946899.10、Y=38609530.29-38609485.33;高程:+220m至+130m)。
本次評價采場范圍為礦區擬開采范圍內的包括場內運輸道路、排土場等安全設施。
礦山場外運輸、破碎和職業衛生及環境保護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
二、評價結論
1)建設項目礦體埋藏淺,礦體穩定,開采技術條件簡單,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現有安全技術條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建設項目周邊環境較簡單,礦山東側800m處G220國道與露采場不可視。周邊環境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要求。
3)在建設施工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設計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工程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較好控制,安全生產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結論:泰和縣上圯鄉白馬田采石場擴建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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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21年5月28日 |
現場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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