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供油站
發布時間:2024-04-15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供油站 安全預評價 | |||||||||||||||||||||||||||||||||||||||||||||||
簡介: | ||||||||||||||||||||||||||||||||||||||||||||||||
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1月09日,注冊地位于江西省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汽車產業集群區上鉛大道旁,法定代表人為佟曉東。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汽車、摩托車產品及實驗設備的檢測試驗、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場地及車間設施出租;汽車試驗場的建設、維護、經營、管理、運營;旅游服務、酒店管理;房地產開發運營;會議及展覽服務;食品加工、銷售;材料環境試驗;汽車修理;園林綠化設計和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于2018年投資建設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并于2018年11月21日取得了上饒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批復,批復文件號:饒發改投字[2018]86號;該項目內包含供油站內容,屬于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的公用工程,供油站在《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安全預評價報告》、《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安全設施設計》均有進行評價及設計,由于供油站儲存的油品屬于危險化學品,故本報告單獨對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供油站進行“三同時”手續。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鄭強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鄭強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鄭強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23.12.1-2024.3.29;主要任務:安全預評價報告編制 | |||||||||||||||||||||||||||||||||||||||||||||||
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供油站 項目地址:江西省上饒經濟技術開發區汽車產業集群區上鉛天道旁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內 項目規模:儲罐總容量為160m3,折算總容量為135m3,二級加油站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 總圖設計單位:河北海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資質) 建設項目的基本組成見表2.2-1: 表2.2-1 建設項目的基本組成
評價結論: 一、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簡述 通過對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供油站加油站的危險、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該建設項目為二級加油站,成品油儲罐區和加油區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工程項目存在火災爆炸、電氣傷害、車輛傷害、中毒和窒息、高處墜落等危險因素和有害物質、噪聲、環境高溫等有害因素。應重點關注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車輛傷害,應重視嚴禁煙火、禁止撥打手機、防雷防靜電、變配電、車輛限速及引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等方面的安全對策措施。 2、本項目涉及的汽油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甲醇汽油、汽油為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不涉及劇毒化學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項目不屬于化工及危險化工工藝。 3、預先危險分析表明主要生產裝置火災、爆炸,電氣傷害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其余危險等級為Ⅱ級;危險度分析顯示儲罐區在高度危險范圍,由于加油站擬設緊急切斷系統,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液位報警、防滲漏檢測等措施,危險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 4、從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結果可以看出,在選定的單元中作業條件均在“一般危險”或“稍有危險”范圍,該工程的作業條件相對比較安全。 5、加油站選址能夠符合當地規劃,外部環境總體相對安全。總平面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6、本建設項目采用成熟的工藝設備,項目在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法規及技術標準制造、安裝、檢測檢驗的情況下,其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 1、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供油站采用的設備、設施成熟,且同類加油站在國內有太多成功運行的先例,工程風險小; 2、項目的建成能夠為企業的發展帶來新的增長點,同時項目具有清潔經營、環境保護性好的特點,符合國家政策; 3、項目選址外部環境能夠滿足安全要求。 綜上所述:在以后的項目建設和運行階段,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合理采納本報告書中安全對策措施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同時保證企業的安全設施設備和安全管理體系、制度綜合發揮作用,擬建的中交(上饒)汽車綜合試驗有限公司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供油站則能夠符合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圍內。。 | ||||||||||||||||||||||||||||||||||||||||||||||||
提交時間: | 2024.4.15 | |||||||||||||||||||||||||||||||||||||||||||||||
現場影像資料 |
上饒市新能源智能化汽車綜合試驗場項目加油站安全條件評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