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 通過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可知,該項目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灼燙、淹溺、中毒窒息、火災爆炸、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坍塌、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車輛傷害、有害物質、噪聲、高溫、低溫等。 2、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年調整),該項目原輔料中的硫酸、氧氣,貴金屬熔煉車間使用的燃料天然氣屬于危險化學品,廢氣中含有的SO2、硫酸霧屬于危險化學品。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硫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進行辨識,該項目鋅浸出及濃密廠房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砷化氫屬于劇毒化學品。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年版)進行辨識,該項目鋅浸出及濃密廠房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砷化氫、氟化氫屬于高毒物品。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列入第三類監控化學品的新增品種清單》的規定,該項目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可知,該項目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13年版)辨識,該項目貴金屬熔煉車間使用的燃料天然氣,以及生產過程中所產生廢氣中含有的二氧化硫、氟化氫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3、危險化工工藝辨識結果 根據《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2013年完整版)對項目工藝過程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4、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該項目不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所規定的危險化學品,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7.2主要單元評價結果 一、產業政策符合性 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二、選址與周邊環境 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當地政府規劃。 該項目選址及周邊環境符合有關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該項目選址能滿足項目安全生產的需求。 該項目與周邊企業和設施擬設防火間距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相互之間的影響有限。周邊環境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不會對該項目產生影響。 三、總平面布置和建(構)筑物 該項目總平面布置和建(構)筑物總體符合相關安全標準、規范的要求,需后期設計完善項目的管線布置。 該項目廠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防火分區建筑面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要求。 該項目新建及改造的相關建筑與周邊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四、生產工藝、設備設施 1、該項目未采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擬選設備不屬于國家命令淘汰的設備,工藝危險性相對較小。該項目擬采用的主要裝置、設備(施)與生產過程是相匹配的。后期設計應進一步完善項有:(1)生產設備的灼熱或過冷部位可能造成危險,則必須配置防接觸屏蔽。(2)生產設備易發生危險的部位必須有安全標志。安全標志的圖形、符號、文字、顏色等均必須符合GB2893、GB2894等標準規定。 2、通過預先危險(PHA)分析可知,該項目生產車間系統主要危險因素中中毒窒息、火災爆炸危險等級為Ⅲ級,危險性較大,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使其風險轉為可接受風險,其他危險因素中灼燙、淹溺、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起重傷害危害危險等級為Ⅱ級,處臨界狀態,應予以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五、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 1、通過對該項目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單元進行預先危險性分析,可以得出該單元可能發生淹溺、火災、觸電、機械傷害、中毒、高處墜落、容器爆炸等事故類型,危險等級均為Ⅱ級,屬于臨界的,處于事故的邊緣狀態,暫時還不會造成人員傷亡、系統損壞降低系統性能,但應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2、該項目擬配套的給排水、供配電、自控及儀表、通信、采暖通風和消防能夠滿足項目正產生產需求。 7.3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 處于腐蝕性區域的廠房應做好應對腐蝕的防護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建筑防腐蝕設計規范》GB 50046的有關規定。管道及相關設備和建筑物的材質符合防腐要求。 廠房內電纜應采取防潮、防油、防腐蝕的相關措施,防止作業區內電氣短路電弧發生。 機械設備的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應處于良好狀態。 起重作業應遵守GB 6067.1的規定。起重作業工應經過培訓、考試,考核取得操作證才能上崗作業。 濕法冶金工藝中采用高溫的生產裝置應設置溫度監測、報警以及應急切換等聯鎖裝置。 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2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要求及時修訂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建議項目建成投產之前,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7.4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銅業鉛鋅金屬有限公司含鋅二次資源利用項目在切實落實可研報告和本安全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安全對策和建議基礎上,通過在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中細化各項措施和要求,在建設施工過程中嚴把質量關、嚴格施工安全管理和檢查,使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實處,且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規定,建立必要的事故應急體系和措施,該項目的風險程度是可接受的。 7.5建議 該項目應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項目初步設計和編制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并按要求進行設計審查,設計審查通過后,方能開工建設。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標準和規程、規范的要求和審定的設計文件中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對策措施及本報告建議完善勞動安全衛生對策措施,在建設中嚴把施工質量關,確保建設的安全順利,使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的規定得到落實。 該項目投產以后,應定期監測作業場所有害物質濃度,并定期對接觸有害物質人員進行體檢。 該項目建成及運行后,應按規定要求由具有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對工程的防雷設施,特種設備及附件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設施有效。 加強職工上崗培訓,制定各項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加強生產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定期進行演練,以防突發性事故發生,并能在事故發生后按預定的方案進行救援,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