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玉山石油分公司第五加油站隱患統籌改造項目
發布時間:2024-08-23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玉山石油分公司第五加油站隱患統籌改造項目安全條件評價 | ||||||
公司名稱: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石油分公司 | ||||||
簡介: |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玉山石油分公司第五加油站(內部稱為“玉福加油站”)是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石油分公司下屬加油站,為在役加油站。現有規模為:雙槍加油機4臺、30m3汽油罐3個、30m3柴油罐1個,總罐容120m3,柴油容積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為105m3,為二級加油站。 2024年5月16日,該項目取得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關于上饒玉山玉福加油站隱患統籌改造的批復”。詳見附件。 該項目主要建設內容:(1)油罐原位置改為SF雙層罐,利舊原有剪力墻結構;(2)罐區相應的工藝管線新做,電氣線路、信號線新設;卸油口位置移動。(3)更換四臺四槍四油品潛油泵加油機,通氣管地上部分利舊,其余工藝管線新做,出油管線更換為雙層復合管,出油管線的測漏新做,卸油、油氣回收管線采用單層復合管線,其余管線采用20#無縫鋼管,電氣線路新做;(4)罐區油品布局調整;(5)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相關線路預留,地面劃線新做,加油島破損修復;(6)預留:500KVA箱變1臺,1套(360KW一機6槍、6臺單槍充電終端),充電島;(7)預留:6個充電停車位,相應的電氣線路新做,緊急切斷按鈕兩處;(8)卸油口、消防沙箱、消防器材箱新設。改建后加油站規模:四槍加油機4臺、30m3汽油罐3個、30m3柴油罐1個,總罐容120m3,柴油容積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為105m3,為二級加油站。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學品液體。汽油、柴油均為危險化學品,其中汽油火險分級為甲B類,其蒸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遇明火、高熱易燃燒爆炸;柴油火險分級為丙A類,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5號令(安監總局令第79號修正)的要求,“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建設單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條件評價。”因該加油站屬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項目,必須進行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評價,以確保該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產使用;保證該項目完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謝寒梅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謝寒梅、鄭強 | ||||||
報告審核人: | 檀廷斌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羅沙浪、鄭強、王波、王冠、檀廷斌、王海波、周紅波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謝寒梅、羅沙浪、鄭強、王波、王冠、檀廷斌、王海波、周紅波 | ||||||
技術專家: | 秦賦江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謝寒梅、鄭強 | ||||||
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4.08;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評價報告的有關資料。 | ||||||
評價報告: | |||||||
通過對該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結果為: 1、該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等危險因素和健康危害等有害因素。該項目涉及的汽油、柴油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中汽油屬于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特別管控的危險化學品,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未涉及重點監管的化工工藝,未涉及在劇毒、監控、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及高毒物品。 2、根據預先危險性分析結果,該項目儲存、經營過程中火災、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觸電、車輛傷害、高空墜落等的危險等級為Ⅱ級。 3、根據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結果,在選定的各單元危險源及潛在危險的危險等級均處于“一般危險、需要注意”和“稍有危險,可以接受”,作業條件相對安全。 4、根據危險度分析結果,該項目油罐區危險度為Ⅲ級,屬低度危險。 5、根據站址、總平面布置安全性評價,該項目各建筑物均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6、該項目擬采用成熟的工藝設備,在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制造、安裝、檢測檢驗的情況下,其安全生產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 7、該項目危害物質為汽油、柴油,應重點防范火災、爆炸危害,做好防火防靜電措施。保證該項目罐區、加油區無明火產生,不應有非站內工作人員在站區輔房內住宿的情況;卸油口應設置防靜電報警器,罐區法蘭應跨接,防止靜電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通過對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辨識,在儲存、經營過程中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主要為火災、爆炸。 由危險等級排序可看出,火災、爆炸是該項目最主要的危險因素。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文的相關規定,該項目中汽油屬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該項目最主要的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因此應重視汽油卸油、儲存、加油的安全對策措施。 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如果采取了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該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嚴格執行安全規程,杜絕違“三違”等不良作風,加強設備的安全設施的檢測檢驗工作,保證應急設施、設備的完好等工作,則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就可能相對減少,即使發生事故,也會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 該項目涉及的汽油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潛在著火災、爆炸的危險性,應按照《關于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42號)的防范和管理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器材和個人防護器材。火災、爆炸的危險性的風險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 綜上所述: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饒玉山石油分公司第五加油站隱患統籌改造項目在工程建設和運行階段,總平面布置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將本報告書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落實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程建成后其危險、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從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現場照片 左一:鄭強,右一:謝寒梅 | |||||||
提交時間: | 2024.8.23 |
0310(已排)(終稿)中石化江西上饒玉山石油分公司第五加油站改造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