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銷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庫部分設備設施更新改造項目
發布時間:2023-11-29
項目名稱 | 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銷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庫部分設備設施更新改造項目安全評價報告 | |
簡 介 | ||
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建宏。公司位于武清區楊村街一號道,占地面積63815m2,設有儲罐10座,分南北兩側儲罐組布置,北側儲罐組儲存汽油和變性乙醇,南側儲罐組儲存柴油。 武清油庫鐵路運輸事宜已得到駐津部隊批復,建議盡快實施武清油庫鐵路專用線隱患治理項目改造工程;同時近年來,國家和地方相繼出臺一系列法規、技術政策和標準對油庫隱患治理明確了相關要求。擬開展本改造項目,項目類型為技術改造,總投資1355.37萬元。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方忠業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王海波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方忠業、李彬、孫喆、羅沙浪、檀廷斌、謝寒梅 | |
報告審核人: | 袁維琴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李彬、孫喆、羅沙浪、檀廷斌、謝寒梅 | |
技術專家: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方忠業、孫喆 |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2023.11;勘查現場及周邊環境,查閱相關技術資料、現場調研,收集安全評價所需的有關資料。 | |
評價報告: | ||
評價結論 通過對項目現場實地勘察,收集有關該項目的相關資料,經分析討論,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國家安監總局令[2010]第36號)的規定,形成以下評價結論: 1、經辨識,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汽油、柴油、乙醇。 2、經辨識,該項目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電氣火災、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坍塌等。 3、該項目均為安全設施提升改造,本身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該項目為設備設施更新改造,不涉及新增建構筑物,不涉及選址及總平面布置。 5、該項目采取的工藝技術、設備安全可靠,不屬于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藝、技術、設備。 6、該項目內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不會對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產生不利的影響。 7、廠址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對該項目影響不大,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后,能滿足有關規范要求。 8、以設計階段提供的資料的基礎上對該項目進行評價,該項目在安全技術上擬采取的相關的安全措施,基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可研報告及設計方案中未提及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要求的項目問題寫在了本報告的8.1章節。 9、對本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請設計單位在安全設施設計施工設計中調整補充,以提高建設項目的本質安全水平。 綜上所述,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銷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庫部分設備設施更新改造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 ||
現場照片 | ||
提交時間: | 2023年11月 29日 |
天津中油武清石油銷售有限公司武清油庫部分設備設施更新改造項目安全預評價(終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