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
發布時間:2023-11-03
項目名稱 | 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 | |
簡 介 | ||
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1日,企業注冊資本1036萬元,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企業法人:邱峰(2021年10月27日由邱賢春變更為邱峰)。公司位于江西省景德鎮市樂平市塔山工業園區內,占地約14557㎡(約19.5畝)。 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現有年產4000噸一氯丙酮及年產2000噸1,1,3-三氯丙酮生產裝置及其公用輔助設施,其中年產4000噸一氯丙酮生產線副產鹽酸5780t/a。公司年產4000噸一氯丙酮項目于2012年12月26日在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于2013年建成,并于2014年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目前正常運行;年產2000噸1,1,3-三氯丙酮、2000噸氯代正丁烷、1000噸羥基丙酮、1000噸丙酮酸鈣改擴建項目于2016年9月22日在樂平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由于受到市場環境影響,項目中的年產1000噸羥基丙酮、年產1000噸丙酮酸鈣部分并未建設,年產2000噸1,1,3-三氯丙酮、2000噸氯代正丁烷部分于2020年10月建成,并于2021年1月經過安全竣工驗收;2022年11月,公司決定取消年產2000噸氯代正丁烷生產線,委托沈陽石油化工設計院有限公司對其在役生產裝置進行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年產2000噸氯代正丁烷生產線裝置掛牌“閑置”。故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現有產品僅剩一氯丙酮、1,1,3-三氯丙酮以及副產品鹽酸。 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于2008年首次取得了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編號:(贛)WH安許證字[2008]0494號,現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為:一氯丙酮(4kt/a)、鹽酸(5780t/a)、1,1,3-三氯丙酮(2000t/a)、氯代正丁烷(2000t/a),有效期:2020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現有職工7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8人,均具有多年的化工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公司現行職能部門包括辦公室、安環部、生產部、技術部、供銷部等,成立有安全生產委員會,設置安全環保部作為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年修改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10]23號)、《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構成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且毒性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受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贛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咨詢服務中心承擔了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評估工作。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王海波 | |
技術負責人: | 周紅波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檀廷斌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海波、黃伯揚 | |
報告審核人: | 王泊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謝寒梅、羅沙浪、王冠、方忠業 | |
技術專家: | /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王海波、黃伯揚 | |
報告完成時間和主要任務: | 報告完成時間:2023年11月3日 主要任務: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 | |
評價報告: | ||
7.1評估結果 1、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液氯、丙酮、三乙胺、鹽酸、液堿、一氯丙酮(產品)、柴油(發電機燃料)、氮氣(壓縮的)等。 2、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中氯氣、丙酮、三乙胺、一氯丙酮、柴油等屬于重大危險源辨識范圍內物質。 根據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該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單元中的101生產車間、103生產車間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儲存單元中的201綜合倉庫構成三級重大危險源;廠區內其余裝置及儲存單元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根據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重大危險源發生事故的類型主要有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灼燙、機械傷害、淹溺、有毒物質、高溫及熱輻射、腐蝕、噪聲等,發生較嚴重事故的類型主要為火災、爆炸、中毒。 4、根據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開發的重大危險源區域定量風險評價軟件計算,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液氯鋼瓶容器整體破裂產生的事故后果最大,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發生液氯鋼瓶容器整體破裂池火災造成的最大死亡半徑為255m,重傷半徑為338m,輕傷半徑為434m。 5、根據重大危險源個人風險計算,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3×10-6)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95m(最大防護距離為西南方向)。居住類高密度場所(如居民區、賓館、度假村等);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二類防護目標(<1×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95m。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三類防護目標(<3′10-5)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15m。上述范圍內無相應此類敏感目標。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11年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2015年79號令修改),高敏感防護目標、重要防護目標、特殊高密度場所(<3′10-7)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255m,該范圍內無上述類別敏感目標。 根據社會風險計算,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無社會風險。 6、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的要求進行檢查,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控設施對控制事故的發生有效且具有針對性,監測監控系統滿足《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的要求。 7.2評估結論 根據相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的要求進行檢查,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構成重大危險源裝置采取的安全技術、監控措施、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符合要求,可以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 | ||
提交時間: | 2023年11月3日 | |
現場影像: |
從左往右依次為贛安中心黃伯揚、中盛化工范東城、贛安中心王海波。 |
樂平市中盛化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終稿已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