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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發通知要求加強撲火安全工作
發布時間:2020-04-02
4月1日,省防火辦、省應急廳聯合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省切實加強撲火安全工作,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一是要嚴格野外火源管控。清明期間,要求全省停止審批和實施煉山等生產性用火,嚴禁在森林防火區內上墳燒紙、點燃香燭、燃放煙花爆竹,嚴禁燒荒、燒田坎、燒枯枝落葉。各地要結合全省野外火源專項治理行動,深入排查火災風險,要發揮“一長兩員”作用,管住火源。
二是要堅持專業化撲火原則。要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半專業撲火隊為輔的撲火機制。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必須迅速調集專業撲火力量實施撲救,嚴禁未經培訓人員參與撲火。
三是要加強撲火組織指揮。一旦發生火災,要立即啟動撲火預案,抽調專業人員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迅速摸準情況、預估困難、備足措施。縣鄉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靠前指揮,所有參戰隊伍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確保撲火工作安全有序。
四是要科學處置各類火情。要堅持以人為本,把撲火安全擺在首位,不得盲目蠻干。要全面掌握火場態勢,科學運用撲火戰術。撲火要選擇安全的行進路線,盡量避免進入陡坡、鞍部、狹窄山脊線、狹山谷、單口山谷、草塘溝等危險地段,堅決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五是要提高安全撲火能力。各地要按照按綱施訓,以訓促練的要求,切實抓好專業撲火隊伍教育訓練,著力提升撲火攻堅和安全撲火能力。同時,要加大對鄉鎮半專業撲火隊和村級應急隊的教育培訓力度,提高撲火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緊急避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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