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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臺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2020-04-03
近日,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應急管理廳印發《江西省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江西省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該專項資金由原省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以及省防汛抗旱補助資金等整合設立。《暫行辦法》共七章二十二條,在資金使用范圍、資金申報、資金分配與撥付、資金管理與績效、資金監督和問責等五個方面作出了詳細的規定,并明確了財政、應急管理部門在資金管理上的具體職責和要求。
《暫行辦法》規定,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治、受災群眾救助、應急搶險救援、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以及解決制約應急管理工作的突出問題等。
《暫行辦法》明確,項目資金分配采取項目法和因素法。采取項目法分配的資金主要根據具體項目擇優選擇,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資金主要根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專項資金因素法分配實施細則》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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