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應急管理 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8-20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文件
贛應急字〔2019〕91號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應急管理
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應急管理局,廳機關有關處室、廳屬有關單位:
根據《江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2019年江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贛信用辦〔2019〕8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省廳制定了《江西省應急管理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2019年8月20
江西省應急管理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工作要點
為做好應急管理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認真履行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全面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項重點工作,結合我廳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工作要點。
一、加強信用制度建設
1.參與制定《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暫行)》。在省信用辦的牽頭下,配合相關部門制定《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暫行)》。(責任單位:省廳調查統計處)
2.完善內部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廳內部處室(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信用工作開展情況并研究討論有關問題和事項。(責任單位:省廳調查統計處)
3.明確信用工作聯絡人。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各處室(單位)明確信用工作機構和責任人(聯絡人),負責承辦信用體系建設具體工作。(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各有關處室、單位)
二、完善信用信息歸集管理
4.加強信用目錄管理。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各處室、單位要以行政權力清單為依據,把梳理信用事項、完善信用信息目錄作為常態化工作,確保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中使用的目錄與本單位最新目錄保持一致;目錄變更時,及時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更新信用目錄。(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政策法規處、各有關業務處室、單位)
5.強化信用信息歸集報送。行政確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獎勵及信用目錄里其他行政決定作出之日起7日內,向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進行報送。(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有關業務處室、單位)
6.落實“雙公示”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作出決定之日起7天內進行公示,提升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有業務關處室、單位)
7.繼續實行信用承諾制度。繼續推動企業實行主要負責人“一報告,雙簽字”制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各有關處室、單位)
三、完善信用信息平臺建設
8.發揮門戶網站主渠道。進一步強化信用信息公開,完善門戶網站公共信用信息公示、查詢和應用等功能。(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宣教處、救援中心)
9.推動“誠信體系”網站模塊建設。在信息系統建設中,建立誠信體系建設模塊,并與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和應急部安全生產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對接,實現數據自動交換,模塊應包括信用數據歸集、信用查詢、信息公示、誠信宣傳教育等功能。(責任單位:省廳調查統計處、科信處、救援中心)
10.建立信用APP。在已有的移動端APP中嵌入信用服務模塊,或在信息系統建設中同步建立信用服務APP模塊,開展移動端行業信用服務。(責任單位:省廳調查統計處、科信處、救援中心)
11.探索開展信用創新應用。制定信用惠民相關工作制度,探索開展“互聯網+民生+信用”應用場景。(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政法處、救援中心)
四、健全信用聯合獎懲機制
11.完善“紅黑名單”管理。參照國家相關領域“紅黑名單”認定標準,嚴格規范“紅黑名單”的認定、退出機制,及時共享“紅黑名單”至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依法依規實施聯合獎懲。(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各有關處室、單位)
12.推動失信主體信用修復。認真落實關于信用修復的有關規定,對在規定期限內依法糾正失信行為的主體,及時將信用修復結果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報送。(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各有關處室、單位)
13.全面應用信用查詢及信用報告。在實施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財政支持、政府采購、政府投資項目招標、表彰獎勵等行政監管和服務工作流程時,使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查詢行政相對人信用情況,或者查詢使用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做到應查盡查,獎懲到位。(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各有關處室、單位)
五、加強誠信文化宣傳培訓力度
14.加強誠信文化宣傳力度。依托電視、報刊、微信、微博等媒介,結合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工作動態和典型案例進行宣傳。(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宣教處、調查統計處)
15.開展誠信文化知識考核。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要求和知識納入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培訓考核范圍,切實推動信用體系建設。(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省廳宣教處、宣教中心)
16.強化新聞宣傳信息報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強化誠信體系建設新聞宣傳信息報送工作,各設區市每年至少報送4條新聞宣傳信息。(責任單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
六、其他事項
17.本要點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認真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