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轉發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四起礦山事故通報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9-02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7月下旬以來,全國礦山連續發生3起較大以上事故和1起潰水涉險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92人涉險。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范遏制礦山同類事故發生,現將《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泓勝煤業有限責任公司“7·23”重大邊坡坍塌等四起礦山事故的通報》(礦安〔2022〕119號,以下簡稱《通報》)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做好礦山風險防范工作。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各礦山企業要充分認識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嚴峻性和復雜性,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來對待。高度重視四起事故暴露出的企業主體責任嚴重不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力等問題,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要求,扎實開展三年行動“鞏固提升”攻堅戰、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照事故原因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狠抓《通報》有關要求的落地落實,切實做好礦山安全風險防范工作,堅決根絕重特大事故,切實減少一般事故。
二、全面普查致災因素,扎實做好礦山災害治理工作。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各礦山企業要深刻汲取今年以來全國礦山發生多起因隱蔽致災因素不清引發的水害、瓦斯、頂板等事故教訓,全面開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將普查治理作為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舉措。在做好普查治理工作問題整改的同時,建立健全機制,根據本地區、本企業災害規律特點,多層次、多維度研判面臨的安全風險,結合實際常態化、長效化開展普查治理工作,逐礦層、逐采區、逐頭面查清各類隱蔽致災因素,全面掌握井下采空區、廢棄老窯(井筒)、地下含水體、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和尾礦庫周邊山體等狀態和影響關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不良鉆孔、斷層、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區、導水裂隙帶等的安全影響,強化普查結果運用,做好礦山災害治理工作。
三、強化警示教育培訓,持續提升礦山現場管理水平。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各礦山企業要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認真組織開展警示教育,針對露天開采礦山不按設計施工、不進行邊坡監測等情形,地下開采礦山地質測量、頂板管理、水害防治等方面進行檢查,舉一反三抓好整改,真正做到“一礦出事故、萬礦受教育”,堅決杜絕重蹈覆轍現象。要深化礦山領域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攻堅,全面加強礦山企業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核規范提升行動和工傷預防能力培訓提升行動,大力提高礦山領域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要常態化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大力開展反“三違”和“四不傷害”活動,按照《關于加強安全宣教進礦山工作的通知》(礦安〔2022〕84號)等要求,大力宣傳學習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礦山安全法規標準,推動形成重制度、敬規則的良好氛圍,強化從業人員法治意識和對法規、制度、規程的執行力,著力加強現場管理,夯實礦山安全基礎。
四、強化監督檢查執法,嚴肅查處礦山違法違規行為。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提升攻堅,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整治“五假五超三瞞三不”(假整改、假密閉、假數據、假圖紙、假報告;超層越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證照超期;隱瞞作業地點、隱瞞作業人數、瞞報謊報事故;不具備法定辦礦條件、不經批準擅自復工復產、拒不執行指令仍然生產)、重大災害治理措施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隱患不消除、違法行為不整改、法律法規標準不執行、蓄意違規突破法律法規底線等礦山安全生產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綜合運用處罰、通報、約談、問責、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行刑銜接等措施,嚴厲打擊礦山領域安全生產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我省礦山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礦山事故。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8月30日